福建教育學院創辦於1956年,是我省最早創辦的八所本科高校之一。建校70年來,學院始終堅持以服務基礎教育為辦學方向,以服務中小學校長教師專業成長為己任,秉承追求卓越 甘為人梯的學院精神,恪守學高為師 身shen正zheng乃nai範fan的de校xiao訓xun,紮zha根gen八ba閩min大da地di,矢shi誌zhi強qiang師shi興xing教jiao,積ji累lei了le豐feng富fu的de辦ban學xue經jing驗yan,形xing成cheng了le鮮xian明ming的de辦ban學xue特te色se,為wei福fu建jian省sheng基ji礎chu教jiao育yu改gai革ge發fa展zhan做zuo出chu了le積ji極ji的de貢gong獻xian。因yin工gong作zuo需xu要yao,2026年學院擬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11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製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
2.jianxingjiaoyujiajingshen,nengshengrensuopingangweigongzuo。juyoujiaoqiangdechuangxinyishihechuangxinnengli,zaibenxuekelingyuneijuyoujianshidelilunjichu,jiaokuandexueshushiye,jiaohaodexueshuzaoyihejiaoqiangdexueshuqianli。
3.身體健康,參照福建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4.具有研究生學曆、博士學位。
5.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8周歲。
6.從海外(境外)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原則上,本科階段需為全日製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畢業於國際知名四大世界大學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學,或所學專業在國際知名四大世界大學排名之一最新學科排名前100,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國際知名四大世界大學排名以ARWU世界大學排名、QS世界大學排名、THE世界大學排名、U.S.News世界大學排名為準。學曆、學位、認證書等各項資格認定落款時間截止為2026年12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附件)
三、引進待遇
(一)聘用人員享受國家和福建省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崗位等級的工資福利待遇。符合學院高層次人才(條件的按照一人一策方式提供科研資助費、購房補貼、安家費(含租房補貼),具體待遇麵議。
(二)引進人才若符合《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規定的相應人才層次條件,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後,除享受學院引進人才待遇外,同時還可享受福建省相應的人才待遇。
(三)省外引進人才符合當年度《福建省年度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的引進人才,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後,除享受學院引進人才待遇外,同時還可享受福建省相應的人才待遇。
(四)學院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綠色通道,符合《福建教育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修訂)》中所規定條件的人才,可申請通過綠色通道評價聘任為教授、副教授。
(五)學院在有房源的情況下,對未在福州市購房的引進人才,免費提供不超過2年的周轉過渡房;超過過渡期,可優先租住學院公共租賃住房。
(六)學齡前及義務教育階段子女可協助解決幼兒園、小學就讀問題。
四、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福建就業網、福建教育學院網站公開公布。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招滿即止。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將應聘材料報送到福建教育學院人事處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福建教育學院招聘郵箱,逾期不予受理。(郵件主題請按如下格式:姓名-應聘崗位名稱)。
報名材料包括:
(1)個人簡曆;
(2)學曆、學位複印件,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曆、學位複印件的,應書麵保證學曆學位真實性;取得境外學曆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學位認證書複印件;
(3)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工作經曆證明複印件。
應聘人員所留聯係方式應準確無誤並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資(zi)格(ge)審(shen)查(zha)。資(zi)格(ge)審(shen)核(he)貫(guan)穿(chuan)招(zhao)聘(pin)工(gong)作(zuo)全(quan)過(guo)程(cheng),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應(ying)嚴(yan)格(ge)按(an)照(zhao)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的(de)條(tiao)件(jian)要(yao)求(qiu)報(bao)名(ming),並(bing)對(dui)提(ti)交(jiao)材(cai)料(liao)的(de)真(zhen)實(shi)性(xing)負(fu)責(ze)。凡(fan)個(ge)人(ren)填(tian)報(bao)信(xin)息(xi)不(bu)實(shi),不(bu)符(fu)合(he)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要(yao)求(qiu)的(de),一(yi)經(jing)核(he)實(shi),即(ji)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閩人發〔2006〕10號)有關規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福建省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福建就業網、福建教育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聯係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夢山路73號
郵編:3500025
電話:
聯係人:魏老師、陳老師
E-mail:
十、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教育學院組織實施。福建教育學院紀檢監察室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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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學院人事處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