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202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南平市2026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全市共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48名,其中市本級126名、縣(市、區)62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要求
(一)報考條件
報考者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在1987年3月23日至2008年3月22日期間出生),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崗位公布的條件為準;
3.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 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考察、聘用資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或取消考察、聘用資格:
1.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 被開除公職的;
4.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 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或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
6. 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7. 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8. 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聘任製公務員以及公示結束被確定為擬錄用對象的)考錄後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以及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
9. 南平轄區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在首次聘用合同約定期限內的;
10.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11.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
12.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學曆認證要求
1. 報考者的學曆應為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曆;
2. 報考者的學曆、學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應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認證;
3.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取得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上述要求進行查詢認證;
4. 持境外學曆報考的,或者屬於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曆、學位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
5. 根據《關於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並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在本省範圍內承認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6. 以輔修專業報考的,應同時取得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學曆,並且輔修專業相應信息可在“學信網”“學信檔案”版塊“學曆信息”和“學位信息”欄目的輔修專業信息中查詢;
7.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82號)等精神,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四)戶籍要求
福建省生源,是指參加全國統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學籍戶籍在福建省,或者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學籍在福建省。
報名開始第一天戶籍在我省的人員,福建省內高校2024年、2025年、2026年畢業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2024年、2025年、2026年畢業的福建省生源(福建省生源,指按規定在我省參加全國統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或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以及駐閩部隊隨軍家屬,均視為本省報考者,可報考招考範圍為“本省”的職位。招考範圍限製在“本設區市”“本縣”的,按上述原則類推。
符(fu)合(he)視(shi)同(tong)本(ben)省(sheng)報(bao)考(kao)者(zhe)認(ren)定(ding)條(tiao)件(jian)的(de),戶(hu)籍(ji)地(di)可(ke)填(tian)寫(xie)為(wei)本(ben)人(ren)畢(bi)業(ye)高(gao)校(xiao)所(suo)在(zai)地(di),或(huo)參(can)加(jia)全(quan)國(guo)統(tong)一(yi)普(pu)通(tong)高(gao)等(deng)學(xue)校(xiao)招(zhao)生(sheng)考(kao)試(shi)的(de)學(xue)籍(ji)戶(hu)籍(ji)所(suo)在(zai)地(di),或(huo)參(can)加(jia)研(yan)究(jiu)生(sheng)招(zhao)生(sheng)考(kao)試(shi)的(de)學(xue)籍(ji)所(suo)在(zai)地(di),或(huo)部(bu)隊(dui)駐(zhu)地(di)。
(五)專門崗位
1. 具有下列經曆且在2026年12月前“服務(役)期滿、考核合格”的有關人員,經相關主管部門資格認定,可以報考“專門崗位”:
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為2年以上且期滿考核合格)等中央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報考者生源地或戶籍地須在招聘範圍內;
②我省省級主管部門批準統一組織實施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誌願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原誌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報考者的項目服務地須在招聘範圍內;
③入伍前為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普通全日製高校畢業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須在退役後複學且畢業),退役時身份為士兵的報考者。對報考者戶籍地、生源地、入伍地等有關要求,詳見《崗位信息表》。
2. 報考“專門崗位”的人員,須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3. 通過享受政策待遇(含加分、免筆試等),已被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專門崗位”。
(六)起止時間
1. 本次招聘“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是指在1987年3月23日至2008年3月22日期間出生,具體計算到日。招聘崗位對年齡有其它要求的,參照上述方法計算。
2. 報考者的學曆、學位或輔修證書,須在2026年3月23日(含)前取得。2026年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曆、學位或輔修證書的截止時間為2026年12月31日(招聘崗位有其它要求的,從其規定)。
3. 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資格類證書,報考者必須在2026年3月23日(含)前取得或已通過考試,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麵試前資格複查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書麵結論。
4. 有要求工作經曆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6年3月。考生在校期間的實習、社會實踐等經曆不視為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曆”。起止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例如,2025年3月到2026年2月,算1年。
5. 本ben次ci考kao試shi招zhao聘pin其qi他ta與yu資zi格ge生sheng效xiao時shi間jian有you關guan的de條tiao件jian,未wei經jing公gong告gao或huo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未wei規gui定ding的de,截jie止zhi時shi間jian均jun為wei報bao名ming開kai始shi第di一yi日ri。需xu計ji算suan年nian長chang的de,開kai始shi時shi間jian均jun為wei相xiang關guan經jing曆li生sheng效xiao的de第di一yi天tian,截jie止zhi時shi間jian均jun為wei報bao名ming當dang月yue,按an足zu年nian足zu月yue累lei計ji。例li如ru,2025年3月到2026年2月,算1年。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3月23日8:00—3月27日17:00
(二)報名方式
1.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
2. 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於報名截止時間前,通過登錄福建就業網(www.fj99.org.cn)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服務平台”),按服務平台要求進行網上報名。
3. 報考者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凡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4. 報考者所留聯係方式應準確無誤並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三)資格初審
1. 初審時間:3月23日—3月27日
2. 南平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南平市委組織部、南平市人社局負責監督和指導;縣(市、區)屬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資格初審,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確定。
3. 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後1—2gegongzuorineijieshoufuwupingtaigongzhonghaotuisongdezigechushenjieguo,huodenglufuwupingtaizhaxunchushenjieguo。baokaozhezhinengxuanzeyigegangweijinxingbaoming,wangshangzigechushentongguohou,budegaibaoqitagangwei。
(四)申訴審核
未通過初審的,可及時通過服務平台的申訴通道提出複審申請,申訴截止時間為3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筆試確認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者請於4月7日8:00—4月9日17:00登錄服務平台完成參加筆試的確認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確認參加筆試”操作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六)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者請於4月20日8:00起,登錄服務平台自行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或者未及時提供合格照片無法下載準考證的,後果自負。
三、筆試和麵試
(一)筆試
1. 筆試科目
①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崗位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客觀題)和《申論》(主觀題);
②其他崗位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臨床醫學專業知識》《醫學基礎知識》《護理專業知識》其中一門,均為客觀題。
各崗位考試科目詳見《崗位信息表》。
2. 筆試時間
① 4月25日上午9:00—11:00
考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② 4月25日下午14:30—16:30
考試科目:《臨床醫學專業知識》《醫學基礎知識》《護理專業知識》
③ 4月25日下午14:30—17:00
考試科目:《申論》
3. 筆試地點
本次考試共設置兩個考區:延平區、建陽區。
①考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區設置在延平區。
②考試科目《臨床醫學專業知識》《醫學基礎知識》《護理專業知識》:考區設置在建陽區。
③考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
報考延平區、建甌市、順昌縣所屬事業單位的,考區設置在延平區;
報考市本級、建陽區、邵武市、武夷山市、浦城縣、光澤縣、鬆溪縣、政和縣所屬事業單位的,考區設置在建陽區。
具體考點將在考生準考證上詳細標明。
4. 開考比例
①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崗位: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核人數比例達到1:3開考。
②其他崗位
南平市屬事業單位:研究生學曆崗位,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核人數比例達到1:1開考;本科及以下學曆崗位,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核人數比例達到1:2開考。
縣(市、區)屬事業單位:本科及以上學曆崗位,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核人數比例達到1:1開考;大專及以下學曆崗位,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核人數比例達到1:2開考。
上述崗位通過資格審核人數低於開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免筆試崗位不設開考比例。招聘2人及以上的崗位,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按通過資格審核人數情況,等比例核減相應崗位招聘數。
5. 加分
筆試成績公布前,對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 “三支一扶”計劃、服務社區計劃、誌願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原誌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及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中,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關於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等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請於4月27日8:00—4月29日17:00登錄服務平台,上傳加分相關證明材料。
通過享受政策待遇,已被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報考本次“專門崗位”和麵向特定人群的有限競爭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6. 成績查詢
報考南平市屬事業單位的考生,可在5月31日後登錄服務平台或南平市人社局網站查詢;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考生,可登錄服務平台或當地人民政府網站(網址附後)查詢,具體以服務平台、網站發布時間為準。
7. 筆試成績合格線
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線:《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門科目總分各為100分,均設置60分合格線。符合政策加分的,其加分前的成績未到達合格線要求,不得進入資格複審和麵試。
其他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由南平市委組織部和南平市人社局統一劃定。符合政策加分的,其加分後的成績未到達合格線要求,不得進入資格複審和麵試。
考生可通過服務平台、南平市人社局網站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查詢,具體發布時間另行通知。
(二)麵試
1. 麵試形式
麵試形式按所報考崗位的具體要求實施,全市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崗位麵試統一由南平市人社局負責;其他崗位麵試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負責。
有條件的主管部門也可組織實施考生麵試,同級組織、人社部門負責做好監督和指導工作。
南平市屬大中專學(院)xiaojiaoshizhaopinmianshicaiyongpianduanjiaoxue,youzhuguanbumenfuze。chubufenteshuyaoqiudegangweiwai,quanshizonghexingzhengzhifajigougangweimianshihenanpingshishushiyedanweigangweimianshijunshiyonggonggongmianshiti,caiyongjiegouhuamianshifangshi,younanpingshiweizuzhibu、南平市人社局負責。
2. 麵試人選確定
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麵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麵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同一個崗位比例範圍內最後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含加分)並列的,一並確定為麵試對象。
麵試考生名單、麵試時間和地點,屆時將在服務平台、南平市人社局網站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在此期間,請考生關注服務平台和相關網站,並確保手機暢通。考生聯係方式有變更的應主動、及時與招聘單位聯係,若因此導致招聘單位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聯係到考生的,所造成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 資格複審
mianshiqian,zhaopindanweihuozhuguanbumenduijinrumianshidekaoshengjinxingzigefushen。canjiazigefushendekaoshengyingtigongzhaopingangweiguidingzigetiaojiandexiangguancailiao,ruxuelizheng、學位證、資格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等。若招聘崗位有要求具有工作經曆的,還應提供工作經曆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等)。
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不得參加麵試。逾期未進行資格複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4. 通知與遞補
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麵試時間和地點,並在服務平台、南平市人社局網站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同步公布。
考生自行放棄麵試資格,須在麵試資格遞補截止時間內由本人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因考生自行放棄麵試資格、資格複審不符合崗位要求等產生空額的,招聘單位可在規定時限內,經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後,在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麵試人選。
(三)總成績及有關事項
1. 筆試、麵試成績比例
筆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的招聘崗位,筆試成績按兩門各占50%的比例計算,符合政策加分的,在筆試成績基礎上予以加分。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和麵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即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加分〕×50%+麵試成績×50%。
筆試《綜合基礎知識》的招聘崗位,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占50%、麵試(含片段教學、技能實操、專業技能麵試、才藝展示等。其中,由片段教學+技能實操、專業技能麵試+才藝展示兩項測評科目組成的麵試,每項測評科目成績各占麵試成績的50%)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即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加分)×50%+麵試成績×50%。
筆試《臨床醫學專業知識》《醫學基礎知識》《護理專業知識》的招聘崗位,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占60%、麵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即總成績=(《臨床醫學專業知識》或《醫學基礎知識》或《護理專業知識》成績+加分)×60%+麵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麵試成績、總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數點後2位。
2. 麵試成績合格線
麵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若實際參加麵試人數少於或等於招聘人數時,報考者的麵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3. 總成績相同時的處理方法
同一崗位2名及以上考生總成績相同時,名次按筆試成績(含加分)排列,其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崗位筆試成績(含加分)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排列,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也相同的,將加試一場麵試,名次按加試的麵試成績排列。其他崗位筆試成績(含加分)相同的,報經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後加試一場麵試,名次按加試的麵試成績排列。
四、體檢和考察
1. 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於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組廳字〔2025〕28號)zhixing,feiyongzili。weizaiguidingdeshijianjizhongcanjiatijiande,shiweizidongfangqi。fanzaitijianzhongnongxuzuojiahuozheyinmanzhenshiqingkuangde,jiangquxiaopinyongzige。kaochaanzhao《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以及參照《公務員錄用規定》、《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和《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規定執行。
2. 在職考生麵試資格複審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應在體檢或考察時向招聘單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等證明,否則不予聘用。
3. 體檢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權限,由其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進行考察,並做出考察結論,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備案。
4. 被(bei)法(fa)院(yuan)列(lie)為(wei)失(shi)信(xin)被(bei)執(zhi)行(xing)人(ren)或(huo)被(bei)國(guo)家(jia)有(you)關(guan)部(bu)門(men)列(lie)為(wei)失(shi)信(xin)聯(lian)合(he)懲(cheng)戒(jie)對(dui)象(xiang)的(de),取(qu)消(xiao)考(kao)察(cha)資(zi)格(ge)。報(bao)考(kao)者(zhe)在(zai)聘(pin)用(yong)試(shi)用(yong)期(qi)內(nei)被(bei)列(lie)為(wei)失(shi)信(xin)被(bei)執(zhi)行(xing)人(ren)或(huo)列(lie)為(wei)失(shi)信(xin)聯(lian)合(he)懲(cheng)戒(jie)對(dui)象(xiang)的(de),取(qu)消(xiao)其(qi)聘(pin)用(yong)資(zi)格(ge)。
5. 因體檢、kaochabuhegehuozixingfangqizhaopinzigedengzaochengzhaopingangweikongquede,yuanzeshangzhaopindanweiyingcongbaokaogaigangweijinrumianshirenyuanqiedadaohegexianderenyuanzhong,anzhaozongchengjiconggaofendaodifenyiciquedingdiburenxuan。
五、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平市人社局網站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後,未發現影響聘用情形的,按照規定程序,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核準手續。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政策規定及時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製度。
被聘用人員應在同級組織、人社部門下發聘用文件之日起7—10個工作日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或報到後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注意事項
1. 招聘崗位要求或首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時所約定的服務年限,視為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應按《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履行責任和義務。
2. 本次招聘的專業技術崗位(已明確要求具備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崗位除外)均為初級崗位,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報考時請審慎選擇。
3. baokaoqianyingrenzhenduizhaozhaopingangweiguidingdezigetiaojian,querenfuhegangweiyaoqiuhou,zaitianxiexiangguanxinxijinxingbaoming。kaoshengyingduizaiwangshangtijiaoxinxidezhenshixingfuze。
4. 招聘崗位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符合《福建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中“××類”所列專業的均準予報考;招聘崗位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的,符合所列出專業的準予報考。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為準,考生應隻字不差、如實填寫。
若報考者所學專業不在《福建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中且認為本人專業與招聘崗位所設專業屬於相近相似的,報名時可在報考界麵的“報考補充信息”欄裏填寫本人所學專業主幹課程名稱,並按照招聘單位要求,提供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以供審核。
報考者所學專業隻字不差體現在《專業指導目錄》中,但未列入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類別),不得報考該崗位。
經與招聘單位溝通,若報考者對專業資格審查結果仍有異議的,可及時通過服務平台的申訴通道對專業資格提出複審申請,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進行認定。
5. 專業與學曆學位的對應關係:崗位所需專業與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專業應當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曆、學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曆和學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聘崗位條件為漢語言文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學士及以上學位,報考者必須為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取得該專業本科或以上學曆,並被授予與學曆對應的學士或以上學位;即專業、學曆、學位三者要一致。
6. 體檢、考察環節或試用期期間等,若國家有頒布新的標準或辦法,按新的規定執行。
7. 資格審查貫穿考試招聘全過程,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有違紀違規等行為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作出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決定。對其違紀違規行為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規定情形的,記入人員誠信檔案庫,並按對應條款執行。
8. 本次考試不指定複習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複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者的,均與我市組織、人社部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七、報名谘詢
考生報考過程中,相關問題可谘詢具體招聘單位。
各地組織、人社部門的谘詢電話及網址如下:
(一)市本級
1. 黨群部門事業單位:南平市委組織部幹部三科,聯係電話:0599—8823008;
2. 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南平市人社局人力資源開發科,聯係電話:0599—8831137。
網址:http://rsj.np.gov.cn/
(二)縣(市、區)
1. 延平區:0599—8886217
網址:http://www.ypzf.gov.cn/
2. 建陽區:0599—8050383
網址:https://fjjy.gov.cn/
3. 邵武市:0599—6329507
網址:http://www.shaowu.gov.cn/
4. 武夷山市:0599—5302560
網址:http://www.wys.gov.cn/
5. 建甌市:0599—3715336
網址:http://www.jo.gov.cn/
6. 順昌縣:0599—7830697
網址:http://www.fjsc.gov.cn/
7. 浦城縣:0599—2872669
網址:http://www.pc.gov.cn/
8. 光澤縣:0599—8373286
網址:http://www.guangze.gov.cn/
9. 鬆溪縣:0599—2320579
網址:http://www.songxi.gov.cn/
10. 政和縣:0599—6053128
網址:http://www.zhenghe.gov.cn/
谘詢電話開通時間為報名期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 南平市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崗位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