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決定麵向社會開展緊缺急需專業教師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1、招聘崗位與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碩士研究生不超過40周歲(1984年4月23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45周歲(1979年4月23日後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崗位條件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8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條件詳見《南平市委黨校2025年緊缺急需專業教師招聘崗位簡章》(附件)。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7、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8、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聘任製公務員以及公示結束被確定為擬錄用對象的)考錄後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
9、南平轄區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在首次聘用合同約定期限內的。
10、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11、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其他要求
1、報考者的學曆應為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曆。報考者的學曆(學位)、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曆要求須在2025年4月23日(含)前取得。2025年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曆、學位或輔修證書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學曆、學位應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認證。
2、持境外學曆報考的,或者屬於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曆、學位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
3、以輔修專業報考的,應同時取得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學曆,並且輔修專業相應信息可在“學信網”“學信檔案”版塊“學曆信息”和“學位信息”欄目的輔修專業信息中查詢。
02、薪酬待遇及工作地點
(一)薪酬待遇
財政核撥事業單位編製,聘用後享受我市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可享受的人才政策以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時執行的人才政策為準。
(二)工作地點
南平市建陽區。
03、招聘辦法與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和方式
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於2025年4月23日8:00—4月28日17:00,登陸福建就業網(www.fj99.org.cn)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服務平台”),按服務平台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報考者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凡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的(de)有(you)關(guan)規(gui)定(ding)予(yu)以(yi)處(chu)理(li)。每(mei)位(wei)報(bao)考(kao)者(zhe)隻(zhi)能(neng)選(xuan)擇(ze)一(yi)個(ge)崗(gang)位(wei)進(jin)行(xing)報(bao)名(ming),報(bao)名(ming)截(jie)止(zhi)時(shi)間(jian)後(hou)不(bu)再(zai)受(shou)理(li)報(bao)名(ming)。本(ben)次(ci)招(zhao)聘(pin)不(bu)收(shou)取(qu)考(kao)試(shi)報(bao)名(ming)費(fei)用(yong)。報(bao)考(kao)者(zhe)所(suo)留(liu)聯(lian)係(xi)方(fang)式(shi)應(ying)準(zhun)確(que)無(wu)誤(wu)並(bing)確(que)保(bao)招(zhao)聘(pin)期(qi)間(jian)保(bao)持(chi)暢(chang)通(tong)。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采用網上審核方式,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後1-2gegongzuorineijieshoufuwupingtaigongzhonghaotuisongdezigechushenjieguo,huodenglufuwupingtaizhaxunchushenjieguo。weitongguochushende,kejishitongguofuwupingtaideshensutongdaotichufushenshenqing,shensujiezhishijianwei2025年4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資格複審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應在資格複審期間,按崗位要求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的學曆學位驗證報告、黨組織關係所在黨組織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至南平市委黨校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在職考生麵試資格複審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應在體檢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等證明。現場資格複審具體要求、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逾期未進行資格複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三)麵試
本次招聘免筆試,采取麵試考核。1.麵試人選確定經資格複審符合報考條件的,發放麵試通知單。麵試考生名單、麵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2.麵試形式麵試采取片段教學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和教學能力。麵試成績總分100分,麵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最低合格線為60分。若同一崗位進入麵試人數少於或等於招聘人數時,報考者的麵試成績應達到70分(fen)及(ji)以(yi)上(shang),方(fang)可(ke)進(jin)入(ru)體(ti)檢(jian)和(he)考(kao)察(cha)。若(ruo)同(tong)一(yi)崗(gang)位(wei)出(chu)現(xian)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並(bing)列(lie)時(shi),報(bao)經(jing)組(zu)織(zhi)部(bu)門(men)同(tong)意(yi)後(hou)加(jia)試(shi)一(yi)場(chang)片(pian)段(duan)教(jiao)學(xue)麵(mian)試(shi),最(zui)終(zhong)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按(an)加(jia)試(shi)成(cheng)績(ji)進(jin)行(xing)排(pai)名(ming)。
(四)體檢和考察
在麵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i)行(xing),費(fei)用(yong)自(zi)理(li)。體(ti)檢(jian)時(shi)間(jian)安(an)排(pai)及(ji)有(you)關(guan)事(shi)項(xiang)另(ling)行(xing)通(tong)知(zhi)。未(wei)在(zai)規(gui)定(ding)的(de)時(shi)間(jian)集(ji)中(zhong)參(can)加(jia)體(ti)檢(jian)的(de),視(shi)為(wei)自(zi)動(dong)放(fang)棄(qi)。凡(fan)在(zai)體(ti)檢(jian)中(zhong)弄(nong)虛(xu)作(zuo)假(jia)或(huo)者(zhe)隱(yin)瞞(man)真(zhen)實(shi)情(qing)況(kuang)的(de),將(jiang)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體(ti)檢(jian)合(he)格(ge)的(de)考(kao)生(sheng),由(you)南(nan)平(ping)市(shi)委(wei)黨(dang)校(xiao)進(jin)行(xing)考(kao)察(cha),並(bing)作(zuo)出(chu)考(kao)察(cha)結(jie)論(lun)。因(yin)體(ti)檢(jian)、考察不合格或體檢前仍無法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he同tong等deng證zheng明ming,造zao成cheng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空kong缺que的de,從cong報bao考kao該gai崗gang位wei進jin入ru麵mian試shi且qie達da到dao最zui低di合he格ge線xian的de人ren員yuan中zhong,按an照zhao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分fen數shu從cong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依yi次ci確que定ding遞di補bu人ren選xuan。
(五)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平市委黨校(http://swdx.np.gov.cn/)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後,未發現影響聘用情形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核準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合同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聘用人員應嚴格按《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履行責任和義務。
2、被聘用人員應在下發聘用文件之日起7-10個工作日內到南平市委黨校報到上班。未在規定的時間報到上班或報到後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
04、注意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考試招聘全過程,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有違紀違規等行為的,由南平市委黨校作出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決定。對其違紀違規行為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規定情形的,記入人員誠信檔案庫,並按對應條款執行。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崗位為中、初級崗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若需報考,請慎重考慮。
3、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5年)》進行專業審核,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專業與崗位所需專業應當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曆、學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曆和學位要求相匹配。
4、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服務平台、南(nan)平(ping)市(shi)委(wei)黨(dang)校(xiao)網(wang)站(zhan)上(shang)予(yu)以(yi)發(fa)布(bu),請(qing)予(yu)關(guan)注(zhu)。本(ben)公(gong)告(gao)僅(jin)適(shi)用(yong)於(yu)本(ben)次(ci)緊(jin)缺(que)急(ji)需(xu)專(zhuan)業(ye)教(jiao)師(shi)招(zhao)聘(pin),由(you)南(nan)平(ping)市(shi)委(wei)黨(dang)校(xiao)負(fu)責(ze)解(jie)釋(shi)。南(nan)平(ping)市(shi)委(wei)黨(dang)校(xiao)機(ji)關(guan)紀(ji)委(wei)對(dui)招(zhao)聘(pin)工(gong)作(zuo)進(jin)行(xing)全(quan)程(cheng)監(jian)督(du)。
報名谘詢電話:
監督舉報電話:
受理時間為招聘期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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