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泉州市中小學生素質教育的發展,提升全市中小學生的實踐能力,擬建設泉州市中小學生綜合實踐基地(以下簡稱基地),掛(gua)靠(kao)於(yu)泉(quan)州(zhou)市(shi)特(te)殊(shu)教(jiao)育(yu)學(xue)校(xiao),由(you)市(shi)教(jiao)育(yu)局(ju)和(he)市(shi)發(fa)展(zhan)集(ji)團(tuan)有(you)限(xian)公(gong)司(si)共(gong)同(tong)管(guan)理(li),市(shi)特(te)殊(shu)教(jiao)育(yu)學(xue)校(xiao)和(he)市(shi)產(chan)業(ye)投(tou)資(zi)發(fa)展(zhan)有(you)限(xian)公(gong)司(si)共(gong)同(tong)運(yun)營(ying)。為(wei)加(jia)快(kuai)推(tui)進(jin)泉(quan)州(zhou)市(shi)中(zhong)小(xiao)學(xue)生(sheng)綜(zong)合(he)實(shi)踐(jian)基(ji)地(di)建(jian)設(she),現(xian)麵(mian)向(xiang)泉(quan)州(zhou)市(shi)選(xuan)聘(pin)4名基地籌建工作專班成員。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
此次擬公開選聘籌建工作專班成員4人(具體詳見附件1),其中辦公室崗位人員1名、學生管理崗位人員1名、教學(含課程)管理崗位人員1名、財務管理崗位人員1名。
二、基本條件
報名人選原則上需滿足以下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有教育情懷;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3.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4.年齡在38周歲以下(即1988年3月及此後出生);已聘任中級職稱人員、取得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學曆人員,年齡在43周歲以下(即1983年3月及此後出生);已取得高級職稱或博士研究生學曆人員,年齡在48周歲以下(即1978年3月及此後出生)。
5.具有全日製本科及以上學曆,學士及以上學位,若聘任中級職稱人員、取得高級職稱人員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
6.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具有5年以上工作年限,其中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1)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台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2)未滿見習期或試用期(包括任職試用期)的;(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4)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5)存在違反師德師風、違法犯罪記錄等其他情形。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
2026年3月26日—2026年6月30日。
2.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泉州市中小學生綜合實踐基地籌建工作專班成員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
(2)本人學曆、學位、職稱、任職、培訓等證明材料,教育教學管理經曆及成效相關佐證材料掃描件(原件備查)。
3.報名人員將報名所需材料壓縮並發送到郵箱:進行報名,相關報名情況將予以保密。
聯係人:金劍老師
聯係電話:
四、選聘方式
綜合考慮報名情況、崗(gang)位(wei)匹(pi)配(pei)度(du)及(ji)本(ben)人(ren)任(ren)職(zhi)意(yi)願(yuan),擇(ze)優(you)確(que)定(ding)人(ren)選(xuan),並(bing)為(wei)符(fu)合(he)調(tiao)入(ru)市(shi)直(zhi)事(shi)業(ye)單(dan)位(wei)條(tiao)件(jian)的(de)人(ren)選(xuan)辦(ban)理(li)相(xiang)關(guan)手(shou)續(xu)。選(xuan)聘(pin)人(ren)員(yuan)入(ru)職(zhi)先(xian)在(zai)基(ji)地(di)專(zhuan)班(ban)辦(ban)公(gong)室(shi)工(gong)作(zuo),待(dai)基(ji)地(di)建(jian)成(cheng)後(hou)再(zai)到(dao)基(ji)地(di)工(gong)作(zuo)。
附件:1.泉州市中小學綜合實踐基地籌建工作專班成員選聘崗位條件
泉州市教育局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