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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和《福建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要求,1名同誌符合報名條件和回避規定,通過考錄規定程序,擬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人員),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若公示對象存在不得錄用情形的可查實線索,歡迎來電、來信、來訪等形式及時反映。
公示時間:2025年5月19日至5月23日(正常工作時間)。
招錄單位電話:
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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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
福建省台灣同胞聯誼會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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