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愛崗敬業,熱愛孤殘兒童事業;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護理員要求:初中及以上學曆,50周歲以下(農村戶籍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
3.護士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曆,38周歲以下,持護士資格證。
4康複師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曆,38周歲以下,持康複士/師資格證。
二、招用待遇
采用勞務派遣用工方式,待遇:年勞務費6萬元 (含單位和個人部分“五險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相關社會保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招用人員試用期二個月。
三、招用程序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與考察、公示等程序,擇優錄取。
1.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到2025年11月28日止(法定上班時間)。
(2)報名方式:將個人簡曆和簡曆中提到的相關佐證材料發送至郵箱471913829@qq.com,備注應聘崗位和姓名;聯係電話:。
(3)資格審查:請報名者本人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曆證書、無犯罪記錄證明、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等相關資料,有相關工作經曆要求的請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書麵證明或勞動合同(以上均須提供原件和複印件一份)。
2.考試方式
由用人單位對報名者進行考核,考核方式為綜合條件考評與麵試(含勝任力評估和實操測試)。
3.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條件考評與麵試情況,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擇優確定體檢人選,實行一次性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招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麵試成績達合格線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4.公示與招用
用人單位擬招用人員名單對外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用工單位。
入職手續辦理完成1個月內,用人單位到機構編製部門進行人員實名製信息報備。
四、其他
1.招用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
2.本公告由寧德市兒童福利院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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