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院學科發展需要,福州市中醫院麵向社會擬引進科研學術帶頭人(中心實驗室主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1引進條件
◆學曆:博士研究生學曆,博士學位。
◆專業:生物科學類、醫學類專業,研究方向與人類醫學相關。
◆年齡:40周歲及以下。
◆其他資曆條件:具備連續1年及以上海外知名高校(世界高校QS排名前300名)或海外科研機構留學工作經曆。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
①近5年在影響因子20.0以上的國際一流刊物上發表研究論文1篇;或在影響因子10.0以上的國際刊物上發表研究論文2篇且累計影響因子達25.0;或在中科院JCR-SCI刊源一區刊物上發表研究論文4篇及以上,其中影響因子10.0以上的不少於1篇。
②近5年主持過1項國家級科研項目,且在本學科中科院JCR-SCI刊源一區發表研究論文3篇。
以上研究論文均指論著,若是通訊作者排名最後,若是共同第一作者需排名在前2名。
02待遇
?提供安家費100萬元。
?符合條件者,可按照幹部任免流程,聘任中心實驗室主任中層管理崗位,特別優秀的可同時聘任為院長助理。
?提供總額200萬元的科研啟動經費。
?享受正高專業技術職稱待遇。
?其他待遇:
①衛生專業崗位補助每月2000元。
②申請酒店式人才公寓。
③納入醫院分層次人才培養對象,享受人才培養基金。
④每年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發放5年,須與醫院簽訂協議,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⑤未在閩購房的,在未入住人才公寓前,單位每月獎勵性績效核增2000元,年限3年。
⑥若符合福建省、福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相關政策條件,以及《福州市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十條措施》的,單位為其申請相應的人才待遇,享受醫療保健、快捷落戶、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服務,全日製博士在四城區購房的,給予一次性購房補助50萬元,並可享受我市其他人才住房優惠政策。
⑦確(que)屬(shu)我(wo)院(yuan)學(xue)科(ke)發(fa)展(zhan)緊(jin)缺(que)急(ji)需(xu),具(ju)有(you)標(biao)誌(zhi)性(xing)重(zhong)要(yao)成(cheng)果(guo),具(ju)有(you)特(te)別(bie)發(fa)展(zhan)潛(qian)力(li)的(de)優(you)秀(xiu)人(ren)才(cai),經(jing)組(zu)織(zhi)專(zhuan)家(jia)評(ping)議(yi)達(da)到(dao)相(xiang)應(ying)臨(lin)床(chuang)或(huo)學(xue)術(shu)水(shui)平(ping)的(de),可(ke)采(cai)取(qu)“一人一議”的辦法,引進條件可適當放寬,待遇可適當提高。
03考核
引進的科研學術帶頭人(中心實驗室主任)須與醫院簽訂《任務協議書》,履行相應的工作任務及服務期限。
在服務期內因個人原因終止協議,要求調離、辭職或出國的,按協議退回相關費用。
04“職”等你來
報名方式
請將個人簡曆、身份證、學曆、學位、學曆電子備案表(學信網查詢)、執業醫師資格證、職稱證等相關材料的照片壓縮後發送至報名郵箱(),郵件以“學科帶頭人+姓名”命名。
聯係方式
聯係人:溫老師、呂老師
谘詢電話:
聯係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鼓東路102號福州市中醫院組織人事部
附件2:福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持辦法(試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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