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2026年連江縣跨學段選調教師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培養崗位
麵向全縣在編在崗的小學、幼兒園教師選調30人到初中學校任教,各學科培養崗位計劃見附件1。
二、選調條件
(一)學曆學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曆、相應學位;
(二)專業要求:與所報學科對應或相近專業;
(三)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即1985年3月<含>以後出生);
(四)教師資格證要求:持有中學或中職教師資格證書;
(五)師德要求:踐行《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不存在《福州市教師職業行為負麵清單》中的行為。近5個學年度(指2021-2022學年以來,入職不滿5年的,按實際入職年份)年度考核等級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2025-2026年度考核若不合格(不稱職),取消選調資格。違反師德行為且受到處分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選調辦法
選調工作采取先筆試、再選崗的辦法。筆試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進行。
四、選調程序
(一)網上報名
2026年3月18日8:00(係統開啟)至3月24日17:30(係統關閉),參加選調人員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官網(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注冊報名(免收報名費),具體要求如下:
1.參加選調人員注冊完成後選擇應聘崗位類型“委托”進行報名,不要選擇“新任”。
2.參加選調人員要通過報名信息係統→報考流程,認真閱讀《考生網上報名操作手冊》,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選調人員如因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審核未通過或無法參加考試,自行承擔後果責任。
3.筆試報名前應征得所在學校同意,並於2026年3月18日之前向教育局人事科提交《報名表》(附件2,由學校彙總後上報),否則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二)資格審核
采取先網絡初審,再現場資格複審方式進行。在網絡報名期間(工作日,正常上班時間)對(dui)參(can)加(jia)選(xuan)調(tiao)人(ren)員(yuan)網(wang)上(shang)提(ti)交(jiao)的(de)報(bao)考(kao)資(zi)格(ge)條(tiao)件(jian)進(jin)行(xing)初(chu)審(shen)。參(can)加(jia)選(xuan)調(tiao)人(ren)員(yuan)如(ru)對(dui)資(zi)格(ge)初(chu)審(shen)結(jie)果(guo)有(you)異(yi)議(yi),應(ying)根(gen)據(ju)資(zi)格(ge)初(chu)審(shen)意(yi)見(jian)改(gai)報(bao)崗(gang)位(wei)或(huo)通(tong)過(guo)報(bao)名(ming)平(ping)台(tai)進(jin)行(xing)申(shen)訴(su),並(bing)及(ji)時(shi)跟(gen)蹤(zong)後(hou)續(xu)情(qing)況(kuang)。筆(bi)試(shi)結(jie)束(shu)後(hou),將(jiang)對(dui)參(can)加(jia)選(xuan)調(tiao)的(de)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現(xian)場(chang)資(zi)格(ge)複(fu)審(shen)。現(xian)場(chang)資(zi)格(ge)複(fu)審(shen)應(ying)按(an)要(yao)求(qiu)提(ti)供(gong)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具(ju)體(ti)事(shi)宜(yi)另(ling)行(xing)通(tong)知(zhi)。
(三)筆試
1.筆試內容:中小學教育綜合知識。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日期為2026年4月18日,具體時間段、考點以網上報名信息係統打印的準考證為準。
3.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選調崗位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參加選崗人選。筆試成績及擬參加選崗人員名單在連江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四)選崗
1.符合條件的選調人員按學段、學科分組,分別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選崗。筆試成績相同的,以教齡長者優先;若教齡也相同,以年齡大者優先。
2.選崗時可以棄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選崗人員,直至崗位選擇完畢。選崗後不得棄崗。
3.選崗及遞補情況在連江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紀律與監督
(一)選調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
(二)選xuan調tiao工gong作zuo由you連lian江jiang縣xian教jiao育yu局ju負fu責ze組zu織zhi實shi施shi,連lian江jiang縣xian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局ju予yu以yi指zhi導dao,連lian江jiang縣xian紀ji委wei監jian委wei駐zhu連lian江jiang縣xian教jiao育yu局ju紀ji檢jian監jian察cha組zu全quan程cheng監jian督du。
(三)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選崗資格。對涉及弄虛作假的學校和有關人員予以依法依紀依規處理,且3年內不能參加評先、評優及職稱晉級。
六、其他事項
(一)選調培養期為2年,培養期滿後另行組織考核、定崗。具體崗位根據考核當年城區學校實際需求另行確定。
(二)選調到培養單位後的職稱聘任按事業單位崗位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三)若原單位師資緊張,經縣委教工委會議研究同意,選調人員辦理調動後需在原單位輪崗一年(計入培養期)。
(四)選調後住房問題自行解決。
(五)參加選調人員所留的聯係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因聯係障礙產生的後果,由參加選調人員自行承擔。
本公告由連江縣教育局負責解釋。選調工作谘詢電話:,谘詢電話開通時間為報名期間(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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