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崗位職責
(一)駕駛員
1.服從工作調度,嚴格遵守交規安全駕駛車輛,做好各項車輛服務與工作;
2.做好車輛的維護與檢查,確保車況良好,保持車容整潔,車輛安全、正常運行;
3.完成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二)綜合辦(司法警察大隊)協警員
1.協助司法警察履行安全保衛職責,維護審判場所、辦公場所安全;
2.協助司法警察執行開庭及其他警務工作;
3.參加司法警察日常教育訓練工作;
4.完成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駕駛員1名
報考條件:
1.性別不限,年齡為35周以下;
2.裸眼視力4.8以上;
3.具有大專以上學曆,專業不限;有機關事業單位從事駕駛員工作經驗優先;
4.需持有C1以上機動車駕駛證,持有B1以上駕駛證優先;需持證兩年以上。
(二)綜合辦(司法警察大隊)協警員1名
報考條件:
1.女性,年齡為35周以下;
2.裸眼視力4.8以上,身高160cm以上;
3.具有大專以上學曆,專業不限;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身體健康,無家族遺傳病史及慢性病,無紋身。
三報名資格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職業操守和道德品行;
3.具有擬聘用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職業技能;
4.符合擬聘用崗位的報名資格、年齡和身體等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和不予錄用:①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②受過拘留、刑事處罰或黨紀、政務處分的;③曾被開除公職或被用人單位辭退的;④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的;⑤本人及家庭成員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⑥參加非法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活動的;⑦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響的;⑧與本院正式在編幹警存在回避關係或存在其他可能影響職務履行的親屬關係的;⑨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6年4月1日至4月8日(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漳平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法院大樓四樓415室)。
3.聯係方式:0597-7857658。
4.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須提交材料及裝訂順序:(1)報名登記表原件、1寸近期彩照2張(照片背麵寫上姓名,報名登記表在報名時領取填寫)。(2)本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電子版、複印件。(3)畢業證書原件、掃描件電子版、複印件,需一並提供學信網查詢打印的學曆學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4)回避承諾書(報名時現場領取填寫)。
5.資格審查:報(bao)名(ming)結(jie)束(shu)後(hou),漳(zhang)平(ping)市(shi)人(ren)民(min)法(fa)院(yuan)政(zheng)治(zhi)部(bu)將(jiang)嚴(yan)格(ge)按(an)照(zhao)招(zhao)聘(pin)條(tiao)件(jian)要(yao)求(qiu)進(jin)行(xi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符(fu)合(he)條(tiao)件(jian)的(de)人(ren)員(yuan)將(jiang)通(tong)知(zhi)進(jin)入(ru)麵(mian)試(shi)環(huan)節(jie)。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應(ying)嚴(yan)格(ge)按(an)照(zhao)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資(zi)格(ge)條(tiao)件(jian)要(yao)求(qiu)報(bao)名(ming),並(bing)對(dui)《報名登記表》填報的報名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麵試及聘用資格。
(二)麵試和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1.資格審查條件符合應聘以上崗位的人員確定為麵試人選;麵試後,確定入圍人選,由漳平市人民法院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職業技能測試。
2.測試內容:
駕駛員崗位:漳平市人民法院相關職能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駕駛技能測試。
綜合辦(司法警察大隊)協警員崗位:漳平市人民法院相關職能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體能測試。
(三)心理測評與體檢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按考試總成績(含崗位麵試、測試成績)的排名順序參加心理測評與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四)考察
主要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質、工作態度、道(dao)德(de)品(pin)質(zhi)等(deng)進(jin)行(xing)考(kao)核(he),同(tong)時(shi)查(zha)閱(yue)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的(de)個(ge)人(ren)檔(dang)案(an)。考(kao)察(cha)時(shi),考(kao)生(sheng)需(xu)提(ti)供(gong)本(ben)人(ren)的(de)無(wu)違(wei)法(fa)犯(fan)罪(zui)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本(ben)人(ren)和(he)家(jia)庭(ting)成(cheng)員(yuan)是(shi)否(fou)納(na)入(ru)失(shi)信(xin)被(bei)執(zhi)行(xing)人(ren)的(de)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等(deng)(具體提供材料以招考單位通知為準)。考(kao)生(sheng)有(you)工(gong)作(zuo)單(dan)位(wei)的(de),需(xu)一(yi)並(bing)出(chu)具(ju)原(yuan)單(dan)位(wei)工(gong)作(zuo)表(biao)現(xian)鑒(jian)定(ding)材(cai)料(liao)。考(kao)察(cha)不(bu)合(he)格(ge)的(de),一(yi)律(lv)取(qu)消(xiao)擬(ni)聘(pin)用(yong)資(zi)格(ge),出(chu)現(xian)缺(que)額(e)時(shi)可(ke)按(an)綜(zong)合(he)成(cheng)績(ji)從(cong)高(gao)到(dao)低(di)依(yi)次(ci)遞(di)補(bu)。
五錄用與薪酬待遇
根據報名人員基本情況、麵試、測試、心理測評及體檢、政審情況進行綜合考量後確定擬聘人員,予以辦理崗位相關聘用手續,實行3個(ge)月(yue)的(de)試(shi)用(yong)期(qi),試(shi)用(yong)期(qi)滿(man)考(kao)核(he)不(bu)合(he)格(ge)的(de),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聘(pin)用(yong)後(hou),按(an)漳(zhang)平(ping)市(shi)人(ren)民(min)法(fa)院(yuan)有(you)關(guan)製(zhi)度(du)規(gui)定(ding)管(guan)理(li),薪(xin)酬(chou)參(can)照(zhao)本(ben)院(yuan)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待(dai)遇(yu)。六(liu)其(qi)他(ta)事(shi)項(xiang)
1.應聘人員在報名、麵試等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2.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所留聯係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係造成影響招聘的後果由報考者自負。
3.在職人員參加招聘的,需在考察之前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或同意報考的證明。
4.本次招聘最終解釋權歸漳平市人民法院所有。
漳平市人民法院
2026年3月31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