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雁翔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成立於2012年5月,是新羅區委、區政府2017年全麵深化國企改革,優化整合而成的我區重點國有企業集團,主營業務包括開發建設、文化旅遊、創新投資、貿易經營、水電環保、置業服務、教育投資七大業務板塊,是新羅區重要的項目建設中心、投融資中心和資產營運中心,注冊資本20610萬元,擁有全資、控股、參股企業75家,員工超900人,總資產近92億元。因集團及所屬企業業務發展需要,報經區委、區政府及區國資辦同意,決定麵向社會公開招聘5個崗位共5名管理及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業務發展,工作需要;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人事相宜,人崗匹配;
(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五)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yong)護(hu)中(zhong)國(guo)共(gong)產(chan)黨(dang)的(de)領(ling)導(dao),堅(jian)持(chi)黨(dang)的(de)基(ji)本(ben)路(lu)線(xian),貫(guan)徹(che)落(luo)實(shi)黨(dang)的(de)方(fang)針(zhen)政(zheng)策(ce),有(you)較(jiao)高(gao)的(de)政(zheng)治(zhi)修(xiu)養(yang)及(ji)良(liang)好(hao)的(de)思(si)想(xiang)品(pin)德(de),遵(zun)紀(ji)守(shou)法(fa),為(wei)人(ren)誠(cheng)信(xin),作(zuo)風(feng)正(zheng)派(pai),廉(lian)潔(jie)自(zi)律(lv)。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有創新意識、進取精神和團隊合作精神,有與崗位相適應的協調、溝通及管理能力。
3.年滿18周歲以上,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其他不宜參加公開招聘的情形。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崗位資格要求
福建雁翔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及所屬企業公開招聘
管理及專業技術崗位任職資格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