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院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協警2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及職位、數量
(一)基本條件
報名應聘協警,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品行;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3.符合職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因違法違紀被辭退、開除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有結論的;
3.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止,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員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情形的;
4.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崗位、數量、條件
協警崗位2名,性別不限,身高160厘米以上。
(1)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2)全日製大專及以上學曆;
(3)協警應進行體能測試,護理學類專業或者退伍軍人優先;
(4)配偶、父母未在鼓樓區轄區內擔任律師或從事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工作地點
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洪山鎮江濱西大道58號)
三、招聘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查
請有意者自行登錄“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網站(http://fzglfy.chinacourt.gov.cn/)下載《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報名表》填寫報名,貼1張近期1寸免冠彩照,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曆學位證書(並附學信網“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其他相關證書複印件等材料,掃描以壓縮文件形式(RAR格式,文件統一命名為“某某報名材料”)發送至郵箱lprygkzp@163.com(報名表一律提交Excel格式文件,紙質材料待正式入職時提交)。報名截止至2024年6月21日18:00。
報名材料應提交完整,以便資格審查,因未按照要求提交報名材料(如報名表未按要求填寫、報名材料提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由本人自行承擔。
2.筆試、麵試與體能測試
經初步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將安排參加筆試、麵試、體能測試,以短信或電話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過資格審查,不再另行通知),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政審
根據報名條件,筆試、麵試與體能測試成績,確定入圍人員安排政審,並通知其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及進行體檢。
4.聘用
綜合麵試、筆試、體能測試、政審等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以電話形式通知。
本次招聘協警實行試用期製,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人員,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合同期為2年,表現優秀可續簽;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相關待遇及要求
1.相關工資待遇按照《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勞務派遣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2.對正式聘用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勞務派遣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進行管理,並按規定辦理五險一金;
3.聘用後應服從我院崗位工作安排。
谘詢電話:(正常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