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2023年4月29日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有關辦理事項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據。(見附件)
二、申報方式
符合我省加分政策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具體如下:
(一)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
符合原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有關規定的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需提供以下加分證明材料:退役運動員需提供退役證明、獲獎證書。退役士兵需退役證,獲得優秀士兵的需提供優秀士兵證書或優秀士兵登記(報告)表,榮立三等功、二等功的需提供立功受獎證書或個人獎勵登記(報告)表;入伍前是全日製普通大專及以上學曆(國家統招)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前相應學曆畢業證書、退役證;全日製普通大專及以上學曆(國家統招)大學生在學期間入伍、退役後繼續完成學業的,需提供畢業證書、退役證。
(二)“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
符合《關於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有關規定的“三支一扶”計劃、“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誌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後發放的相關證書。
以上各項加分可以累計,但最高不得超過10 分。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報考者,不再享受報考事業單位加分和專門職位招考優惠政策。
以(yi)上(shang)所(suo)需(xu)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原(yuan)件(jian)如(ru)果(guo)存(cun)放(fang)在(zai)個(ge)人(ren)檔(dang)案(an)中(zhong),必(bi)須(xu)在(zai)複(fu)印(yin)件(jian)上(shang)加(jia)蓋(gai)檔(dang)案(an)保(bao)管(guan)部(bu)門(men)公(gong)章(zhang)。申(shen)請(qing)加(jia)分(fen)人(ren)員(yuan)應(ying)對(dui)提(ti)交(jiao)的(de)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真(zhen)實(shi)性(xing)負(fu)責(ze),凡(fan)弄(nong)虛(xu)作(zuo)假(jia)的(de),一(yi)經(jing)核(he)實(shi),即(ji)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並(bing)承(cheng)擔(dan)相(xiang)關(guan)責(ze)任(ren)。
三、其他事項
請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於2023年5月5日上午9:00至2023年5月10日下午16:30,將公開招聘筆試加分申請表(附件一)、本人身份證原件、加分有關材料原件掃描件(pdf格式,郵件名稱設置為姓名+報名崗位)發送至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電子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 序號 | 招聘單位 | 電子郵箱 | 聯係電話 |
| 1 | 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
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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