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運輸廳直屬事業單位省福州港口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省湄洲灣港口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省福州高速公路行政執法支隊、省廈門高速公路行政執法支隊、省漳州高速公路行政執法支隊、省泉州高速公路行政執法支隊、省三明高速公路行政執法支隊、省莆田高速公路行政執法支隊、省南平高速公路行政執法支隊、省龍岩高速公路行政執法支隊、省寧德高速公路行政執法支隊等11家單位,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5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製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三)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崗位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的,需在1993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間出生。
(五)取得境外學曆學位證書報考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學曆證、學位證、認證書等各項資格認定證明材料落款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六)崗位條件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共計劃招聘30個崗位115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附件《2024年下半年福建省交通運輸廳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福建就業網(www.fj99.org.cn)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福建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等公開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4年9月8日8∶00——2024年9月14日17∶00。
(二)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於報名截止日期前登錄福建就業網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報名係統,按係統要求進行網上報名,並上傳相關材料。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三)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除特殊情況外,將在報考人員報名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報考人員可登錄福建就業網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報名係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通過福建就業網申訴通道提出,申訴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試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於2024年9月15日8∶00至2024年9月16日17∶00前登錄福建就業網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報名係統完成參加考試的確認手續。未及時確認考試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五)筆試加分:按規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於2024年9月17日8∶00至2024年9月19日17∶00前將加分有效證明材料掃描後上傳福建就業網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報名係統,並與招聘單位溝通是否上傳成功。逾期未上傳加分材料,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六)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且完成參加考試確認手續的報考人員,需於2024年9月25日8∶00起登錄福建就業網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報名係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或者未及時提供合格照片無法下載準考證的,責任自負。
五、考試和資格複審
(一)考試采取筆試、麵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麵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筆試時間為2024年9月28日,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門,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間為2024年9月28日9∶00至11∶00,《申論》考試時間為2024年9月28日14∶30至17∶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門總分各為100分,均設置60分合格線,考生是否達到合格線,以考生筆試成績裸分判定;筆試綜合成績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和《申論》成績各占50%的比例折合計算(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滿分為100分,符合政策加分的,在筆試綜合成績基礎上予以加分。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麵試:根據筆試(含政策加分)成績從高到底,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麵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麵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麵試人選最後一名筆試(含政策加分)成績並列同分的,同分人員一起進入麵試。麵試采取結構化麵試方式,滿分100分,若實際參加麵試人數等於或少於崗位擬招聘人數,麵試合格線為70分。
(四)資格複審:麵(mian)試(shi)前(qian),將(jiang)對(dui)進(jin)入(ru)麵(mian)試(shi)人(ren)選(xuan)進(jin)行(xing)資(zi)格(ge)複(fu)審(shen)。進(jin)入(ru)麵(mian)試(shi)人(ren)選(xuan)的(de)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應(ying)在(zai)資(zi)格(ge)複(fu)審(shen)時(shi)提(ti)交(jiao)所(suo)報(bao)考(kao)崗(gang)位(wei)要(yao)求(qiu)的(de)相(xiang)關(guan)證(zheng)件(jian)及(ji)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原(yuan)件(jian),若(ruo)暫(zan)時(shi)無(wu)法(fa)提(ti)供(gong)的(de),經(jing)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同(tong)意(yi)後(hou)最(zui)遲(chi)可(ke)延(yan)至(zhi)考(kao)核(he)前(qian)提(ti)交(jiao)。如(ru)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逾(yu)期(qi)不(bu)參(can)加(jia)資(zi)格(ge)複(fu)審(shen),視(shi)為(wei)自(zi)動(dong)放(fang)棄(qi)麵(mian)試(shi)資(zi)格(ge)。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應(ying)對(dui)提(ti)交(jiao)的(de)材(cai)料(liao)真(zhen)實(shi)、有效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通過資格複審後的正式麵試人員名單將於麵試前在福建就業網、福建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等公開發布。
資格複審材料包括:
1.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曆、學(xue)位(wei)證(zheng)書(shu)原(yuan)件(jian)及(ji)複(fu)印(yin)件(jian)。取(qu)得(de)境(jing)外(wai)學(xue)曆(li)學(xue)位(we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應(ying)提(ti)交(jiao)教(jiao)育(yu)部(bu)留(liu)學(xue)服(fu)務(wu)中(zhong)心(xin)出(chu)具(ju)的(de)學(xue)曆(li)學(xue)位(wei)認(ren)證(zheng)書(shu)原(yuan)件(jian)及(ji)複(fu)印(yin)件(jian)。暫(zan)時(shi)無(wu)法(fa)提(ti)供(gong)的(de),應(ying)書(shu)麵(mian)保(bao)證(zheng)學(xue)曆(li)學(xue)位(wei)等(deng)材(cai)料(liao)真(zhen)實(shi)、有效,經招聘單位同意後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3.已參加工作的報考人員,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材料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係的材料,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後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印製在同一頁麵)。
十一、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交通運輸廳統一組織實施,省交通運輸廳直屬機關紀委全程監督。
省交通運輸廳紀檢監督電話:0591—87077021。
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電話:0591—87078248。
谘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為工作日上班時間。
附件:2024年下半年福建省交通運輸廳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福建省交通運輸廳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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