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開招聘的崗位及條件要求
(一)應聘人員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堅持黨的方針政策,愛企愛崗,認可並願意踐行省港口、港航公司和海航公司的企業文化。
2.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開拓創新。
3.具有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大局觀念和正確的業績觀,敢於擔當,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素質。
4.誠信守法,清正廉潔,善於團結同誌,作風踏實。
5.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能夠適應工作要求。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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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招聘崗位及崗位數 |
崗位職責 |
資曆學曆及年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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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部副經理1人 |
1.組織開展代建項目前期報批報建工作。 2.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各代建、監理項目的進度、質量、安全等執行情況,嚴格控製項目投資、進度、質量和安全等,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3.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健全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製度。 4.協助做好與項目業主、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項目參建單位等各相關方的溝通、聯係和協調工作。 5.協助開展部門日常管理工作,組織製定並完善工程部管理製度及人員培養、考核等工作。 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1.本科及以上學曆,港口與航道工程、土木工程等工程相關專業; 2.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相關工作經驗; 3.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4.持有港口與航道工程、房屋建築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執業證書; 5.具有大型水運工程項目工作經驗優先; 6.具有國有企業部門副職及以上(或相當職級)履職經曆優先; 7.年齡45周歲及以下(截止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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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經營部 主管1人 |
1.負責項目的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竣工結算等各階段成本的編製、審核和控製; 2.負責項目的造價管理,包括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製價編製、施工過程簽證審核、進度款支付審核、結算爭議協調等; 3.與業主、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各參建單位保持高效溝通,妥善解決項目推進的造價爭議; 4.熟悉國家及項目所在地的工程造價定額、清單計價規範、稅費政策、造價信息。 |
1.本科及以上學曆,工程造價相關專業; 2.具有6年及以上工程造價相關工作經驗; 3.具有一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4.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優先。 5.年齡45周歲及以下(截止2025年10月31日)。 |
二、社會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凡符合條件者均可參加報名,報名應提交:報名表(詳見附件)、學曆學位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港口係統內參加招聘的員工,應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單位同意。
報名由公司綜合部受理,報名材料發送至郵箱996001492@qq.com。聯係人:柯女士,聯係電話:。
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11月14日
(二)資格審核
公司綜合部會同用人部門對應聘人員簡曆及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並通知符合條件者參與選拔測試。
(三)選拔測試
1.開考條件。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方可開考;同一招聘崗位連續兩次未達1:3比例的,則直接組織報名人員開考,以總成績低於75分的不進入考察及體檢環節為開考標準。
2.選拔測試包括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和麵試兩個環節,依據筆試、麵試兩項成績(各占50%)得出總成績,總成績實行百分製。
3.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筆試內容包括需求崗位職責、相關專業知識及必備職業素養等方麵,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60分鍾。
4.麵試采取半結構化方式,麵試成績按所有考官評分的簡單算術平均分予以確定,麵試總分為100分,麵試時間約15分鍾。應聘人員在結束筆試後按照場次安排參加麵試。
(四)組織考察及體檢
1.根據選拔測試情況,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比例,依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組織考察及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時由公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擇優確定人選)。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覺得無一人滿足崗位招聘的要求,相應崗位本次招聘可空缺。
2.公司綜合部負責組織考察及體檢工作,考察包括政審、背調、審檔等環節,個人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體檢。
3.考察、體檢缺席或不合格的,不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五)公示
擬錄用人選名單將在省港口官網、港航公司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六)試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錄用人選,由綜合部發出錄用通知,明確告知辦理入職手續有效期。逾期行為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用工合同試用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簽訂勞動合同期限3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在用工合同試用期間發生違紀違規、工作嚴重失誤或德才明顯與崗位職責要求不相適應等情形的,可即行終止勞動關係。
(七)正式錄用
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轉為正式員工。
三、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工作應嚴格遵照省港航公司《員工招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閩港發人資[2024]71號)有關規定執行,所有工作人員、報名人員均應嚴格遵守招聘紀律、落實回避製度。
(二)報名人員應遵守公司的招聘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應聘人員應提供真實的報名材料,對所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三)應聘人員近親屬(夫妻關係、直係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係血親或近姻親關係)在福建省港口及其下屬單位工作的,應在應聘階段如實告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