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全國婦聯所屬在京事業單位中華女子學院(全國婦聯幹部培訓學院)2023年度麵向應屆高校畢業生、社會工作人員和留學人員補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現將有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全國婦聯所屬在京事業單位2023年度補充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二、應聘人員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報考麵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的崗位要求為2023年全國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含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不含各類委培生、定向生),應聘人員畢業時須取得學曆學位證書。京內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應聘人員,不含北京高校集體戶口。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7周歲(1995年8月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7年8月1日以後出生)。
報考麵向社會工作人員和留學人員招聘的崗位,社會工作人員須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戶籍、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82年8月1日以後出生),留學人員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關於留學人員在京就業落戶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應聘方式和時間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係統(http://zhaopin.cwu.edu.cn)報名,附公開招聘報名表、學曆學位證書(尚未取得證書的應屆畢業生,請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或者學生證件)、身份證、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等掃描件。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24:00截止。每人限報1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根據本公告規定的報名資格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對報名申請進行審查,做到客觀、公正、及時,對所有報名應聘人員一視同仁,必要時也可要求應聘人員補充材料進行資格複核。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同tong一yi崗gang位wei通tong過guo資zi格ge審shen查zha的de人ren數shu與yu該gai崗gang位wei計ji劃hua招zhao聘pin數shu的de比bi例li達da到dao開kai考kao比bi例li方fang可ke開kai考kao,達da不bu到dao的de,在zai初chu試shi開kai考kao前qian減jian少shao該gai崗gang位wei招zhao聘pin人ren數shu或huo取qu消xiao該gai崗gang位wei招zhao聘pin計ji劃hua,並bing將jiang在zai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網wang站zhan上shang進jin行xing公gong告gao。取qu消xiao崗gang位wei招zhao聘pin計ji劃hua的de,該gai崗gang位wei報bao名ming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可ke在zai初chu試shi開kai始shi前qian改gai報bao符fu合he報bao名ming資zi格ge條tiao件jian的de其qi他ta崗gang位wei。
(三)考試
1.初試。由用人單位組織,采用試講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2.mianshi。yongrendanweigenjuyingpinrenyuanchushichengjiconggaodaodideshunxuanguidingbiliquedingcanjiamianshirenxuan。zuihouyimingchengjibingliede,yibingjinrumianshi。ruyingpinrenyuanfangqimianshizige,anchengjiconggaodaodideshunxuyicidibu。
麵試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複審,根據報名申請與應聘人員本人及其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學校或者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等材料進行核對。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麵試的資格。
(四)體檢和考察
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按(an)照(zhao)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從(cong)高(gao)到(dao)低(di)的(de)順(shun)序(xu),等(deng)額(e)確(que)定(ding)參(can)加(jia)體(ti)檢(jian)和(he)考(kao)察(cha)的(de)人(ren)選(xuan)。實(shi)際(ji)參(can)加(jia)麵(mian)試(shi)人(ren)數(shu)與(yu)該(gai)崗(gang)位(wei)計(ji)劃(hua)招(zhao)聘(pin)數(shu)的(de)比(bi)例(li)低(di)於(yu)麵(mian)試(shi)比(bi)例(li)的(d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達(da)到(dao)其(qi)所(suo)在(zai)麵(mian)試(shi)考(kao)官(guan)組(zu)使(shi)用(yong)同(tong)一(yi)麵(mian)試(shi)題(ti)本(ben)麵(mian)試(shi)的(de)所(suo)有(you)人(ren)員(yuan)的(de)平(ping)均(jun)分(fen)(或者用人單位規定的麵試合格分數線),方可確定為體檢和考察人選。考察人選在全國婦聯及下屬單位有近親屬關係和主要社會關係的,需主動向所報考單位報告。
1.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2.考(kao)察(cha)。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按(an)照(zhao)新(xin)時(shi)代(dai)好(hao)幹(gan)部(bu)標(biao)準(zhun)及(ji)相(xiang)關(guan)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根(gen)據(ju)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的(de)資(zi)格(ge)條(tiao)件(jian)和(he)要(yao)求(qiu),到(dao)人(ren)選(xuan)所(suo)在(zai)學(xue)校(xiao)或(huo)工(gong)作(zuo)單(dan)位(wei)進(jin)行(xing)考(kao)察(cha)。考(kao)察(cha)采(cai)取(qu)個(ge)別(bie)談(tan)話(hua)、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選麵談等方法進行,根據需要進行延伸考察。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的,經用人單位研究,可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也可不遞補。
(五)公示
用人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的麵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台”和用人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辦理聘用手續。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製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單位執行國家關於事業單位的工資製度。
四、其他注意事項
1.本(ben)次(c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將(jiang)以(yi)電(dian)話(hua)或(huo)短(duan)信(xin)方(fang)式(shi)通(tong)知(zhi)初(chu)試(shi)入(ru)圍(wei)人(ren)員(yuan)。報(bao)名(ming)時(shi),請(qing)按(an)要(yao)求(qiu)填(tian)寫(xie)常(chang)用(yong)手(shou)機(ji)號(hao)碼(ma),並(bing)確(que)保(bao)暢(chang)通(tong),因(yin)電(dian)話(hua)通(tong)訊(xun)不(bu)暢(chang)造(zao)成(cheng)無(wu)法(fa)聯(lian)係(xi)到(dao)本(ben)人(ren)的(de),責(ze)任(ren)自(zi)負(fu)。
2.在參加招聘過程中,如確定自願退出的,要及時與用人單位溝通,以免影響招聘工作正常進行。
3.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對於偽造、塗改證件、證zheng明ming等deng報bao名ming材cai料liao,或huo者zhe以yi其qi他ta不bu正zheng當dang手shou段duan獲huo取qu應ying聘pin資zi格ge的de,在zai考kao試shi體ti檢jian考kao察cha過guo程cheng中zhong作zuo弊bi的de,或huo者zhe有you其qi他ta違wei反fan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紀ji律lv行xing為wei的de,將jiang按an照zhao《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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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由全國婦聯組織部負責解釋。
全國婦聯組織部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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