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且經過身份認定後均可報名:
1.男年滿50周歲以上、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大齡城鎮居民;
2.持《殘疾人證》的城鎮居民;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的人員;
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居民;(指就業後被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並根據本人參加失業保險情況辦理領取失業金的失業人員);
5.已參加失業保險並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
6.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村新被征地農民;
7.參照享受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相關扶持政策的農村四類居民:一是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中,男年滿40周歲以上、女年滿30周歲以上人員;二是持《殘疾人證》人員;三是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人員;四是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合計17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等信息詳見附件。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
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0日
(二)報名地點
各用人單位(詳見附件)
(三)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
4.相關認定身份證明資料。
四、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根據崗位數量和條件要求,核實報名人員提交的相關證件和材料,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要及時反饋應聘人員。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各用人單位和就業困難人員開展雙向選擇。
六、公示
經用人單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由惠安縣就業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複審後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七、管理與監督
公益性崗位要按照“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的原則進行管理,堅持誰用人、誰管理,用人單位應嚴格履行用工管理主體責任,合理聘崗,規範管理。聘用人員的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工作要求,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的特點及工作性質具體安排。
八、谘詢電話
惠安縣就業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惠安縣就業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2024年7月2日
(責任編輯:小今)

已有 人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