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以下簡稱省藥檢院)是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財政核撥),承擔有關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質量的檢驗、檢測等技術服務工作;開展相關檢測方法和檢測設備研究;負責並指導本省域內藥品(含進口藥品)檢驗和技術仲裁工作;開展海峽兩岸及國內部分區域的化妝品、保健食品的檢驗檢測工作;承擔醫療器械與藥品包裝材料產品注冊和質量監督檢查等技術性、事務性、輔助性工作。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4名,參照《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製定具體方案如下:
招考公告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在1988年7月30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間出生);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甘肅事業單位考試就上雲職公招
(3)打印準考證:
報考者需關注上述網站的相關通知,及時登錄招聘平台,考生自行上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的時間待通知。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或者未及時提供合格照片無法下載準考證的,不予參加考試。
五、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麵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麵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筆試合格線為6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時間:120分鍾;麵試采取結構化麵試方式。
2.在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麵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麵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入圍麵試人選出現末位同分情況,則一並進入麵試,棄權麵試的考生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3.進入麵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麵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合計算(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總分100分。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按1:1確定考核、體ti檢jian人ren選xuan。若ruo綜zong合he成cheng績ji並bing列lie的de,則ze以yi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分fen高gao者zhe為wei擬ni聘pin人ren選xuan。若ruo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仍reng並bing列lie的de,則ze加jia試shi一yi場chang麵mian試shi,綜zong合he成cheng績ji排pai名ming以yi加jia試shi成cheng績ji為wei準zhun。若ruo實shi際ji參can加jia麵mian試shi人ren數shu等deng於yu或huo少shao於yu崗gang位wei擬ni招zhao聘pin人ren數shu,麵mian試shi合he格ge線xian為wei7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予聘用;麵試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進入麵試人選名單請關注短信或郵件方式通知。
六、遞補
麵(mian)試(shi)前(qian),因(yin)考(kao)生(sheng)放(fang)棄(qi)或(huo)被(bei)取(qu)消(xiao)麵(mian)試(shi)資(zi)格(ge),由(you)此(ci)造(zao)成(cheng)參(can)加(jia)麵(mian)試(shi)人(ren)數(shu)未(wei)達(da)到(dao)規(gui)定(ding)比(bi)例(li)的(de),一(yi)般(ban)可(ke)在(zai)規(gui)定(ding)時(shi)限(xian)內(nei),從(cong)報(bao)考(kao)該(gai)職(zhi)位(wei)的(de)考(kao)生(sheng)中(zhong),根(gen)據(ju)筆(bi)試(shi)成(cheng)績(ji)從(cong)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依(yi)次(ci)遞(di)補(bu)參(can)加(jia)麵(mian)試(shi)的(de)人(ren)員(yuan)。
七、考核和體檢
1.依據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項目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2.未在規定時間內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視具體情況依次遞補;
3.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個工作日內提出複檢,複檢隻能進行一次,以複檢結果為準。考生未按時體檢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按綜合、麵試成績排名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和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藥檢院等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九、其他事項
1.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等材料;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通過任何關係幹預、影響公開招聘工作。違者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4.報考者請保證填寫的所有聯係方式準確,招聘期間保持手機暢通,麵試及考核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等相關通知將以短信(留意短信是否會被攔截)、郵件方式通知。凡因通訊不暢導致無法聯絡本人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十、聯係方式
谘詢電話:、87628390。
谘詢時間:報名期間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十一、監督
本次招聘由省藥檢院的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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