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4〕8號)和《寧德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寧教人〔2024〕16號)文件精神,結合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實際情況,現將2024年上半年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受理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及福建省規定的申請條件,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或取得《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符合上述條件,在我區認定的人員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戶籍在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中國公民;
2.持有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有效居住證的中國公民;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在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寧德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台居民;
4.駐寧現役軍人(含現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學曆要求。教師資格認定的有效學曆是指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係列學曆,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或通過“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認證。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曆學位,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學曆學位認證,可作為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曆學位。
3.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er級ji乙yi等deng及ji以yi上shang水shui平ping。其qi中zhong,申shen請qing語yu文wen和he對dui外wai漢han語yu學xue科ke教jiao師shi資zi格ge的de應ying達da到dao二er級ji甲jia等deng及ji以yi上shang水shui平ping,申shen請qing其qi他ta學xue科ke教jiao師shi資zi格ge的de應ying當dang達da到dao二er級ji乙yi等deng及ji以yi上shang水shui平ping。
4.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在本公告指定醫院體檢合格。
5.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網報時間:2024年6月3日--6月19日(工作日)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 進行賬號注冊和認定申報,逾期不能補報。
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點均選擇“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申報人網報填寫學曆信息及普通話水平信息時,應優先選擇“可在學信網核驗學曆”“核驗證書”進行核驗。如果核驗不到學曆信息、普通話證書信息,請補全相關信息並掃描或拍照對應的證書原件上傳,並在現場確認時攜帶相關材料原件進行審核。
在讀非2024年畢業研究生應以已經取得的學曆申請認定,係統中的“是否在校生”欄需選擇“否”。
一般性的技術谘詢請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常見問題”欄目相關問題說明或致電010-58800171谘詢。同一申請人每次隻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申領後的一年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二)體格檢查
1.體檢時間:2024年6月3日--6月19日(工作日)。
2.委托醫院:寧德市中醫院(地址:蕉城區東湖路16號,聯係電話:)。
申請認定人員網報後,持粘貼好本人照片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體檢表》(附件1,請自行雙麵打印,首頁備注“東僑”)到寧德市中醫院體檢中心參加體檢。
3.體檢標準:以《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印發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為準。
4.體檢報告由認定機構工作人員統一領取,申請人員自行取得的任何檢查材料,均不得作為教師資格認定體檢依據。
5.體檢費用由申請人自理。
6.體檢注意事項詳見附件2。
(三)現場確認(受理)
申請人網上申請後,須持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東僑政務服務中心D區12窗口進行提交、現場確認報名。在規定時間內未到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1.現場確認時間:2024年7月3日—7月9日(工作日,共5天)。
2.現場確認地點:東僑政務服務中心D區12窗口(地址:寧德市會展中心東館,公交線路8路、18路),聯係電話:、0593-2831536。
3.現場確認時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戶口簿或居住證。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戶籍的持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非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戶籍在我區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
(3)學(xue)曆(li)證(zheng)書(shu),其(qi)中(zhong),全(quan)日(ri)製(zhi)應(ying)屆(jie)畢(bi)業(ye)生(sheng)在(zai)現(xian)場(chang)確(que)認(ren)時(shi)尚(shang)未(wei)取(qu)得(de)學(xue)曆(li)證(zheng)書(shu)的(de),應(ying)提(ti)供(gong)所(suo)在(zai)高(gao)校(xiao)教(jiao)務(wu)部(bu)門(men)出(chu)具(ju)的(de)全(quan)部(bu)所(suo)學(xue)課(ke)程(cheng)及(ji)成(cheng)績(ji)證(zheng)明(ming)。港(gang)澳(ao)台(tai)學(xue)曆(li)還(hai)應(ying)同(tong)時(shi)提(ti)交(jiao)教(jiao)育(yu)部(bu)留(liu)學(xue)服(fu)務(wu)中(zhong)心(xin)出(chu)具(ju)的(de)《港澳台學曆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曆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的原件。
學曆信息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核驗不通過的,還應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取得電子認證報告並自行打印),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曆不予受理。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5)考試合格證明或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6)《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由認定機構統一到體檢醫院領取);
(7)《個人承諾書》(網上簽署)。申請教師資格全麵推行師德承諾製度,申請人應如實填寫《個人承諾書》並按程序要求上傳。
(8)近期免冠正麵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一張,用於製作教師資格證書(照片規格為長×寬=38mm×30mm,背後注明姓名、學科),並確保與網報上傳照片、體檢表照片同一底版。
(9)因姓名、身份證號碼變更無法在係統上核驗學曆或普通話等級水平的申請人,應攜帶信息變更證明材料。
其中,在網上報名時能夠通過係統比對核驗的,材料(3)、(4)、(5)無需提供版。
(四)審核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委托東僑公安分局、jiaochengqujianchayuanduishenqingrenkaizhanfanzuijiluzhaxunhexingqinweifafanzuixinxizhaxun,zaiguidingdeshijianneizuochushifourendingjiaoshizigedejielun,bingjiangrendingjieguohezhengshulingqushijianyiwenjiangonggaodexingshizai“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上通知申請人,網址www.fjdq.gov.cn。
(五)頒發證書
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證書領取地點:現場確認點(東僑政務服務中心D區12窗口)。
四、其他事項
1.申請人要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或體檢)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體檢醫院、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2.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3.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依法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查確認,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頒發教師資格證書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申請人自行交人事管理部門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4.2024年下半年認定工作日程安排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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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
2024年4月19日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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