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產發園區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產發公司”),隸屬於市屬國企福州工業園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產發公司作為集團專業的運營管理公司,以產業投資、產業運營為兩大業務板塊,以智慧產城、新型產業園區為發展思路。通過提供企業股權融資、產業引導基金、資產管理、企劃管理、商業綜合體運營等服務,參與園區入駐企業發展,通過基礎設施、產業資源、服(fu)務(wu)應(ying)用(yong)打(da)造(zao)工(gong)業(ye)園(yuan)區(qu)服(fu)務(wu)品(pin)牌(pai)。立(li)誌(zhi)成(cheng)為(wei)國(guo)企(qi)產(chan)城(cheng)園(yuan)區(qu)運(yun)營(ying)服(fu)務(wu)商(shang)標(biao)杆(gan),助(zhu)力(li)城(cheng)市(shi)高(gao)質(zhi)量(liang)發(fa)展(zhan)。為(wei)進(jin)一(yi)步(bu)提(ti)高(gao)產(chan)發(fa)公(gong)司(si)經(jing)營(ying)管(guan)理(li)水(shui)平(ping),增(zeng)強(qiang)市(shi)場(chang)競(jing)爭(zheng)活(huo)力(li),建(jian)設(she)高(gao)素(su)質(zhi)、專業化的經營管理團隊、廣納社會精英,擬向社會公開招聘福州產發園區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1名,現製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範圍及資格條件
(一)全國範圍內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強,理想信念堅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強烈的創新意識,責任心強,勇於擔當、開拓進取,善於捕捉商機、防控風險。
3.具有較強的企業經營管理能力,善於把握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熟悉宏觀經濟形勢和國家政策法規;注重團結協作,善於組織協調,能夠調動各方麵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素養,具有較好的行業口碑、職業信譽和誠信記錄,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廉潔從業。
5.具有良好的心理和身體素質,能夠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符合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三)崗位職責及任職資格條件
1.崗位職責
(1)協助總經理完成商業經營、產業服務等方麵工作;
(2)根據公司的運營管理工作要求,參與製定年度經營計劃,並確保公司年度運營指標及運營效益;
(3)健全運營團隊的管理機製,完善運營管理和服務體係,包括業務流程和各項規章製度,並及時進行結構和流程的優化調整;
(4)統籌各項目入住企業的監督,管理,跟蹤考評,數據整理,資料檔案等工作;
(5)負責整合內外部資源和生態,推動產業園內園區產值增長和企業服務,並通過活動、投放等多樣化工具的整合運營,對整體運營結果和效果負責;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和其他未盡事宜。
2.任職資格條件
(1)年齡應在45周歲及以下(截至1979年8月)。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管理學、經濟學、等相關專業。
(3)具有15年以上商業地產運營管理經驗,具備大型商業體全流程實操經驗,兼備商業多業態操盤管理經驗,有專營業態市場管理經驗優先。
(4)具有較強和第三方服務商資源整合能力和管理能力。
(5)優秀的團隊管理能力,有責任心,誠信廉潔、勤奮敬業,有良好的職業操守。
(6)與政府相關部門能保持有效溝通,對政府相關政策有深入研究,成功申報過政府相關項目優先。
三、存在以下情形不得應聘
1.裸官或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在黨紀處分影響期內或尚未解除政務處分的;
2.被各級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存在其他嚴重不守信用、不講誠信行為的,個人征信有惡意不良信用記錄的;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4.違反《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及違反企業相關管理規定的,有重大違法違紀違規記錄的,因個人原因造成曾任職企業經營不善、出現嚴重虧損的,或對產生惡劣社會影響負有直接責任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6.現役軍人,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錄用的人員等。
7.zaizhaopinderenhehuanjiehuopinyonghoufaxianbaomingzhebufuhebaomingtiaojian,nongxuzuojiadeng,baominghuopinyongzigeyilvwuxiao,qiezerenzifu。qitayouguanfalvfaguiheguifanxingwenjianlingyouguidingde。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綜合考評(筆試、麵試)、背景調查、體檢、公示和錄用等程序實施。
招聘信息通過第三方人力資源中介機構在福州人事人才網及相關招聘平台公開發布。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21日18: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通過招聘平台報名,報考者應在報名時間內及時如實提交個人信息及電子版附件材料發送至招聘平台,報名材料如下:
(1)填寫《福州產發園區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應聘人員履曆登記表》
(2)身份證電子版;
(3)畢業證書以及學信網的學曆驗證信息(持境外學曆(位)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曆學位認證書》或《台灣地區學曆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
(4)提供相應年限的社會工作經曆證明和項目經曆證明,在校期間的實習或社會實踐經曆不能視為工作經曆。
(5)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可以一並提供。

(掃碼進入報名平台報名)
(二)資格審查: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應(ying)嚴(yan)格(ge)按(an)照(zhao)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的(de)條(tiao)件(jian)要(yao)求(qiu)報(bao)名(ming),並(bing)對(dui)提(ti)交(jiao)材(cai)料(liao)的(de)真(zhen)實(shi)性(xing)負(fu)責(ze)。凡(fan)個(ge)人(ren)填(tian)報(bao)信(xin)息(xi)不(bu)實(shi),不(bu)符(fu)合(he)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要(yao)求(qiu)的(de),一(yi)經(jing)核(he)實(shi),即(ji)取(qu)消(xiao)考(kao)試(shi)或(huo)聘(pin)用(yong)資(zi)格(ge)。
(三)綜合考評
1.按照資格審核通過人選數量達到1:3比例後組織筆試開考。筆試合格人數超過3人的,則按照不高於1:5的(de)比(bi)例(li)取(qu)筆(bi)試(shi)成(cheng)績(ji)由(you)高(gao)到(dao)低(di)進(jin)入(ru)麵(mian)試(shi)環(huan)節(jie)。若(ruo)進(jin)入(ru)麵(mian)試(shi)的(de)考(kao)生(sheng)因(yin)個(ge)人(ren)原(yuan)因(yin)主(zhu)動(dong)放(fang)棄(qi)則(ze)遞(di)延(yan)筆(bi)試(shi)成(cheng)績(ji)下(xia)一(yi)位(wei)進(jin)入(ru)麵(mian)試(shi)環(huan)節(jie)。筆(bi)試(shi)測(ce)試(shi)內(nei)容(rong)包(bao)括(kuo)綜(zong)合(he)知(zhi)識(shi)、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心理健康等;麵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作為企業管理人員所應具備的管理能力及匹配適應度,包含專業能力、個性化管理能力等。
2.結果運用:麵試成績為候選人的最終成績,按照從高至低排列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若成績並列則加試麵試一輪。
(四)背景調查和體檢
1.擬(ni)聘(pin)用(yong)人(ren)選(xuan)需(xu)配(pei)合(he)授(shou)權(quan)進(jin)行(xing)背(bei)景(jing)調(tiao)查(zha),由(you)第(di)三(san)方(fang)人(ren)力(li)資(zi)源(yuan)中(zhong)介(jie)機(ji)構(gou)對(dui)擬(ni)錄(lu)用(yong)人(ren)員(yuan)開(kai)展(zhan)背(bei)景(jing)調(tiao)查(zha)工(gong)作(zuo),調(tiao)查(zha)中(zhong)如(ru)發(fa)現(xian)擬(ni)錄(lu)用(yong)人(ren)員(yuan)存(cun)在(zai)如(ru)下(xia)情(qing)形(xing)之(zhi)一(yi)的(de),取(qu)消(xiao)其(qi)錄(lu)用(yong)資(zi)格(ge):(1)信息造假;(2)工作簡曆不實;(3)個人道德品質有不良記錄;(4)在原單位有違法違紀行為或經濟、勞動糾紛等情況;(5)存在其他不適合錄用情形的。
2.擬錄用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五)公示及錄用
綜合最終成績、背景調查結果和體檢情況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州人事人才網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未發現問題的,經集團黨委會研究決定聘任人選,履行內部報批程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六)聘用與管理
擬聘用人選經任前公示後,未發現影響聘用問題的,由人力資源部提交集團黨委會研究決定聘任人選,並辦理後期相關入職手續。
聘任人選實行任職試用期製,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後進行考核評價,考核評價稱職的予以正式聘任(聘任期限含試用期半年),不稱職的予以解聘。
聘任人員實行契約化管理,聘任期為三年。聘任人員實行市場化薪酬,根據公司實際、行業水平、績效管理及目標任務等與被聘任人員商定。
五、對招聘工作的監督
工業園區紀檢監督部派員工對招聘過程全程監督,紀檢監督部、人力資源部接受監督舉報。一經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舉報電話:(紀檢監督部),0591-88362391(人力資源部)
本公告解釋權歸福州工業園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