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石獅市公辦學校赴高校(華中師大、福師大考點)專項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公告》《泉州市公開招聘2024屆省內本科高校師範畢業生公告》《泉州市麵向2024屆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福建省生源公費師範生、2024屆福建省內高校泉州生源公費師範生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公告》的要求和麵試成績,現將資格複審名單及其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複審對象
根據考生參加麵試成績且成績在70分及以上考生中,從至低分的順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確定資格複審人選,名單詳見附件1。
二、複審時間
2024年6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具體安排詳見附件2。
三、複審地點: 石獅市嘉祿路568號石獅市教育局(一樓報告廳)
聯係電話:
四、應攜帶材料
(一)往屆畢業生
(1)原件:1.本人身份證;2.學曆(畢業)證書;3.學位證書;4.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應提供《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的書麵承諾書》附件5,承諾書須手寫簽字。);5.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已存入檔案及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暫不提供);6.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關係證明(在職人員須提供);7.報考人員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國外學曆學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曆學位認證書》、《台灣地區學曆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
(2)PDF掃描件(以考生姓名+報考崗位命名)按以下順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證(正、反麵);2.學曆(畢業)證書;3.學位證書;4.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未取得的須提供承諾書);5.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關係證明(在職人員須提供);6.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證明(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國外學曆學位報考人員須提供);7.《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8.《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3)《2024年石獅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考生信息表》(見附件3,須為Excel電子表格)。
(二)應屆畢業生
(1)原件:1.本人身份證;2.學曆、學位證書(未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應提供《未取得學曆及學位證書原件承諾書 》附件4,承諾書須手寫簽字。);3.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成績單;4.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應提供《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的書麵承諾書》附件5,承諾書須手寫簽字。);5.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已存入檔案及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暫不提供);6.報考人員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國外學曆學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曆學位認證書》、《台灣地區學曆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7.公費師範生應提供公費師範生培養就業協議書。
(2)PDF掃描件(以考生姓名+報考崗位命名)按以下順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證(正、反麵);2.未取得學曆及學位證書原件承諾書 ;3.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成績單;4.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未取得的須提供承諾書);5.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證明(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國外學曆學位報考人員須提供);6.《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7.公費師範生培養就業協議書(公費師範生需提供)。
(3)《2024年石獅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考生信息表》(見附件3,須為Excel電子表格)。
五、考生注意事項
(一)將PDF掃描件(需整理在一份文檔中,不是打包發送。)、《2024年石獅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考生信息表》(見附件3,須為Excel電子表格,非掃描件。)。發送到以下郵箱:
(二)請考生嚴格按附件2安排的順序,錯峰攜帶相關材料按時參加資格複審;考生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前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攜帶考生資料並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以及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詳見附件6)。
(三)資格複審以《2024年石獅市公辦學校赴高校(華中師大、福師大考點)專項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公告》《泉州市公開招聘2024屆省內本科高校師範畢業生公告》《泉州市麵向2024屆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福建省生源公費師範生、2024屆福建省內高校泉州生源公費師範生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公告》為依據,不符合公告規定的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體檢資格;凡未在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人選缺額的,依麵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後再進行資格複審。遞補人員資格複審時間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未盡事宜由石獅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五)谘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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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4年石獅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考生信息表
石獅市教育局
2024年6月5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