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公民依法參加審判活動,促進司法公正,司法公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和《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等規定,結合秀嶼區人民法院審判活動的實際需要,決定公開選任人民陪審員53名(其中秀嶼區50名,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條件
(一)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周歲、身體健康且具備正常履職條件的;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有較高威望;
4.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7.其他不適宜擔任情形的。
(四)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的基層人民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
二、待遇和任期
(一)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審判活動,受法律保護。
(二)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應當享受的補助,由法院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發放。
(三)人民陪審員的任期為五年,任期屆滿後其職務自動免除。
三、選任方式
(一)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公民,可提出報名申請。
(二)組織推薦:公民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後,推薦公民報名人民陪審員,單位或基層組織出具推薦意見。
(三)隨機抽取:從轄區年滿28周歲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選擬任命人民陪審員數五倍以上的人員作為人民陪審員候選人。
四、報名事宜
(一)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同時提供原件);
2.本人學曆證書複印件一份(同時提供原件);
3.個人申請的人選填寫並提交《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一式三份;組織推薦的人選填寫並提交《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一式三份;
(二)報名時間:自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止(節假日除外)。
(三)報名地點及聯係方式:
1.秀嶼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司法局窗口,5880148;
2.北岸管委會政法委,5989110。
五、資格審查和任命
(一)資格審查和任命
由區司法行政機關會同區人民法院、區公安分局對隨機抽取、個(ge)人(ren)申(shen)請(qing)和(he)組(zu)織(zhi)推(tui)薦(jian)的(de)人(ren)民(min)陪(pei)審(shen)員(yuan)候(hou)選(xuan)人(ren)進(jin)行(xi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確(que)定(ding)人(ren)民(min)陪(pei)審(shen)員(yuan)擬(ni)任(ren)命(ming)人(ren)選(xuan)並(bing)進(jin)行(xing)公(gong)示(shi)。經(jing)公(gong)示(shi)後(hou)確(que)定(ding)的(de)人(ren)民(min)陪(pei)審(shen)員(yuan)人(ren)選(xuan)由(you)秀(xiu)嶼(yu)區(qu)人(ren)民(min)法(fa)院(yuan)院(yuan)長(chang)提(ti)請(qing)秀(xiu)嶼(yu)區(qu)人(ren)民(min)代(dai)表(biao)大(da)會(hui)常(chang)務(wu)委(wei)員(yuan)會(hui)任(ren)命(ming)。
(二)宣誓
經秀嶼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的人民陪審員,公開進行就職宣誓。宣誓儀式由秀嶼區人民法院會同區司法行政機關組織。
特此公告。
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法院 莆田市公安局秀嶼分局
莆田市秀嶼區司法局
2023年6月30日
原標題:2023年秀嶼區選任人民陪審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ptxy.gov.cn/zwgk/gsgg/202307/t20230704_1836587.htm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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