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複審對象
報考平和縣學校新任教師崗位且參加全省統一組織考試,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以崗位擬招聘人數確定資格複審對象,名單詳見本公告附件(谘詢電話:)。
二、資格複審時間
2025年5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資格複審地點
平和縣教育局人事股(平和縣小溪鎮北大路219號四樓)。
四、資格複審材料
資格複審時須提供以下有效材料:
1.報名登記表(考生自行打印、簽名並貼上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帶有公章的戶主頁和考生本人戶籍頁複印在同1張A4紙上);
3.學曆、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網《學位認證報告》。未取得相關證書的2025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讀院校的畢業證明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有學位要求的崗位須提供學位證書證明。取得境外學曆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
4.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教師資格筆試合格證、麵試合格證及普通話合格證等三證,或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在2025年7月31日前通過考試的成績單或是通過考試的結論,視同持有或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請提交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承諾書(附件2);
5.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解除勞動關係的情況說明。截止到2025年3月5日,已在編教師(含試用期內)不在此次招聘範圍。已經在民辦學校、qiyedengfeijiguanshiyedanweicanjiagongzuodebaokaozhe,yingzhengdesuozaidanweitongyihoufangkebaoming,zaizigefushenshitijiaosuozaidanweitongyiqibaokaohuojiechulaodongguanxideqingkuangshuoming(含2025年8月前期滿的勞動合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複審資格;
6.報考退役軍人專門崗位的,需提供退役證(退役軍人專門崗位需提供);
7.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請考生把上述各項材料的複印件分類按順序裝訂在一起,複審後提交複印件,部分原件可帶回。
五、遞補
因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複審及複審不通過產生的崗位差額,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依次遞補複審,遞補對象及遞補複審時間另行通知。
未盡事宜,按《2025年漳州市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方案》規定執行。
附件:1.平和縣202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資格複審人員名單
平和縣教育局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