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廈門海洋中心(以下簡稱廈門海洋中心)隸屬於自然資源部東海局,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位於廈門市思明區,主要負責福建中南部沿海海洋自然資源的調查監測評價、海域海島保護利用、海(hai)洋(yang)生(sheng)態(tai)預(yu)警(jing)監(jian)測(ce)和(he)整(zheng)治(zhi)修(xiu)複(fu)以(yi)及(ji)海(hai)洋(yang)觀(guan)測(ce)預(yu)報(bao)等(deng)業(ye)務(wu)支(zhi)撐(cheng)保(bao)障(zhang)。根(gen)據(ju)自(zi)然(ran)資(zi)源(yuan)管(guan)理(li)事(shi)業(ye)發(fa)展(zhan)需(xu)要(yao),自(zi)然(ran)資(zi)源(yuan)部(bu)廈(sha)門(men)海(hai)洋(yang)中(zhong)心(xin)擬(ni)麵(mian)向(xiang)社(she)會(hu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非(fei)在(zai)編(bian)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勞務派遣製用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1.海域海島業務(2名):主要從事海域海島監測及測量工作,數據處理、製圖分析、報告編製工作,輔助從事基礎海洋觀測、監測工作;
2.海洋生態監測評價(1名):主要從事海洋生態預警監測、海洋生態保護修複監測評估、海洋生態調查等工作;從事海洋生物鑒定等實驗分析工作;
3.預報減災(1名):從事海洋預報,開展海洋災害評估及公共安全、應急管理等相關研究和工作。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有良好的品行,願意履行非在編聘用人員義務;
4.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其他條件(見附件1《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廈門海洋中心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技能測試、麵試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時間、方式:應聘人員在報名期限內(自公布之日起2周)按照要求將應聘材料壓縮後,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xmrsk@ecs.mnr.gov.cn郵箱,郵件以“崗位名稱”+“考生姓名”命名(請勿重複投遞)。
(二)應聘材料:《2023年自然資源部廈門海洋中心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學曆證明、學位證明,以及能證明本人在校或者工作期間的相關業績材料(含發表論文、參與課題、項目證明、工作能力介紹等)。
(三)資格審核:按招聘條件對應聘材料進行初審,入選人員由人事部門通知考試時間、地點。
(四)考試形式:考試采取筆試、技能測試、麵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全麵考察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五)成績計算:根據招聘崗位以及采取考試方式不同,按以下方法確定總成績,麵試成績低於60分的不予錄用。
方法一:總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20%+麵試成績*40%
方法二:總成績=筆試成績*50%+麵試成績*50%
三、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在指定醫院進行。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複檢申請。
(二)考察:組織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進行考察,並對其資格條件進行複審,考察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
四、公示和遞補
(一)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予以公示。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勞務派遣入職手續。
(三)對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由用人單位確定是否按崗位綜合排名從高到低等額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須對報考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信息不實,將取消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由單位紀檢部門實施監督。
(三)單位地址:廈門市思明區環島東路3909號,谘詢電話:。
自然資源部廈門海洋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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