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實施意見》(榕委發〔2017〕3號)提出的:“加強勞動關係協調機構建設,配備必要的工作力量。完善基層勞動關係工作職能,充實基層勞動關係協調員”和《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州市深化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綜〔2020〕7號) 提出的“著力構建以‘企業+勞動者’需求為主要導向的勞動關係公共服務體製”的要求,以及市人社局、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號)要求,現我區麵向社會公開招聘:鼓樓區勞動關係協調員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和人數
鼓樓區勞動關係協調員公益性崗位1個。
二、崗位招聘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2.困難家庭、零就業家庭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或畢業一年以上且一年內未就業(未在企業單位參保繳費為準)的高校畢業生。
三、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
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準)。對補貼期滿後未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大齡(男年滿50周歲以上、女年滿40周歲以上)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補貼期限重新計算,累計安置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
四、薪資待遇
1.鼓樓區勞動關係協調員公益性崗位應發工資為3706元/月(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從應發工資中代扣。
2.公益性崗位新聘用的人員試用期均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與正式錄用後報酬標準相同。
五、工作職責
勞動關係協調員在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係服務窗口負責勞動合同、薪酬管理、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以及培訓指導、合規指引、矛盾調處、創建和諧勞動關係活動指導等相關工作,落實各項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工作任務,並為勞動者、用人單位提供各類勞動關係公共服務。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由區人社局在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l.gov.cn/xjwz/zwgkml/rsxx/zkzp/)和各街道(鄉鎮)、社區基層勞動保障平台廣泛發布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發布時間為2026年3月24日—4月17日。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6年3月24日—4月17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攜帶報考條件要求的原件及複印件到鼓樓區勞動關係和監察科(軟件大道89號軟件園F區8號樓三層)現場報名。
3.提交材料:報名人員應提交《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一式三份(可當場領取並填寫,或下載附件填寫)、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三份、《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三份、一寸紅底彩照4張、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三份。
4.資格審查:鼓樓區人社局勞動關係和監察科負責對報名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困難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機試及麵試
經審核後,鼓樓區人社局根據本區公益性崗位數量及報名人員情況,組織安排對報名公益性崗位的人員進行機試、麵試。機試及麵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公示
鼓(gu)樓(lou)區(qu)人(ren)社(she)局(ju)勞(lao)動(dong)關(guan)係(xi)和(he)監(jian)察(cha)科(ke)根(gen)據(ju)考(kao)試(shi)結(jie)果(guo),擇(ze)優(you)確(que)定(ding)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核(he)驗(yan)個(ge)人(ren)材(cai)料(liao)真(zhen)實(shi)性(xing)及(ji)有(you)效(xiao)性(xing),按(an)有(you)關(guan)規(gui)定(ding)簽(qian)訂(ding)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辦(ban)理(li)聘(pin)用(yong)手(shou)續(xu)。核(he)驗(yan)未(wei)通(tong)過(guo)的(de)人(ren)員(yuan),取(qu)消(xiao)其(qi)聘(pin)用(yong)資(zi)格(ge)。被(be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應(ying)在(zai)招(zhao)考(kao)單(dan)位(wei)指(zhi)定(ding)的(de)時(shi)間(jian)內(nei)到(dao)單(dan)位(wei)報(bao)到(dao)上(shang)班(ban),否(fou)則(ze)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
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l.gov.cn/xjwz/zwgkml/rsxx/zkzp/)予以公示,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若發現擬聘用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五)聘用及備案
1.勞動關係協調員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實行一年一簽的勞動合同製。
2.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的勞動合同、《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等材料報鼓樓區人社局勞動關係和監察科備案。
考務政策谘詢電話:0591—8786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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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係和監察科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