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組織實施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2023年5月),現將考試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平台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網上報名,請報考者登錄廈門市衛生健康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係統(http://27.159.97.135/index.aspx,以下簡稱招考係統)報名。曾在招考係統注冊信息的考生,可使用原有用戶名和密碼登錄,根據係統提示進行個人信息的更新維護及本次考試的報名。
二、招聘崗位
具體的招聘崗位、崗位條件及招聘人數請登錄招考係統查閱。
三、報考須知
《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考試報考須知(2023年5月)》(附件1,以下簡稱《報考須知》)屬於簡章的組成部分,請報考者認真閱讀並遵守。
四、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
2023年5月10日上午09:00—5月16日下午17:00
請報考者登錄招考係統如實、準確填寫(修改完善)報名信息,並提交個人近期正麵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jpg格式,規格200K以下)。
每位報考者隻能報考1個崗位。報考者應全麵、逐項對照擬報崗位要求,確認符合崗位條件方可報名,並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
2023年5月10日上午09:00—5月17日下午15:00
chushenweitongguode,baokaozheyingzaixiyuedushenheyijian,querenanshenheyijianxiugaihouzaitijiao,huozaibaomingshijianneigenggaibaokaoqitafuhezigetiaojiandegangwei。baomingzigechushentongguohoubuyugenggaibaokaogangwei,baokaozheyitongguozigechushendegangweicanjiakaoshi。
(三)申訴
2023年5月10日上午09:00—5月17日下午17:00
對報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此時限內通過招考係統申訴。
(四)確認考試
2023年6月2日上午09:00—6月4日晚上24:00
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應在此時限內完成參加考試的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023年事業單位招考
(五)打印準考證
通過報名資格初審且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可於2023年6月8日上午09:00起自行登錄招考係統打印開考崗位準考證或免筆試通知書。
(六)筆試
初定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考生須持準考證、本(ben)人(ren)身(shen)份(fen)證(zheng)等(deng)有(you)效(xiao)憑(ping)證(zheng)參(can)加(jia)筆(bi)試(shi),具(ju)體(ti)要(yao)求(qiu)和(he)筆(bi)試(shi)地(di)點(dian)詳(xiang)見(jian)準(zhun)考(kao)證(zheng)與(yu)考(kao)前(qian)通(tong)知(zhi)。筆(bi)試(shi)時(shi)間(jian)等(deng)信(xin)息(xi)如(ru)有(you)變(bian)更(geng),以(yi)招(zhao)考(kao)係(xi)統(tong)公(gong)告(gao)及(ji)準(zhun)考(kao)證(zheng)內(nei)容(rong)為(wei)準(zhun)。
特別提醒:
1.招考係統相關功能的截止時間為程序設定,到時即自動關閉。
2.筆試後續環節的時間安排和應考要求,請考生屆時關注招考係統及招聘單位公告。
3.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五、考試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考試方法。
要求研究生學曆或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的招聘崗位,當報考比(指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的人數與擬聘人數之比,下同)不超過5:1時可以免筆試,但當報考比超過5:1(不含5:1)時,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筆試。
免筆試崗位由招聘單位於報名工作結束後結合報名情況提出,經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衛健委)同意並報備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後統一在招考係統公布。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麵分為100分。筆試主要內容為崗位相關知識,題型全部為客觀題。筆試時請正確填(塗)準考證號碼和科目代碼,否則以“0”分計。
2.符合筆試加分規定的加分對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證明材料等詳見《報考須知》。
3.筆試成績=筆試卷麵分+各項加分,合格線為60分。考生可於考試結束後的第2個工作日起登錄招考係統查詢筆試成績,具體開始查詢時間以筆試成績發布為準。
(二)資格複核
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按崗位擬聘人數與擬麵試人數1 :3的(de)比(bi)例(li),從(cong)高(gao)分(fen)至(zhi)低(di)分(fen)確(que)定(ding)資(zi)格(ge)複(fu)核(he)人(ren)選(xuan)。筆(bi)試(shi)成(cheng)績(ji)合(he)格(ge)人(ren)數(shu)達(da)不(bu)到(dao)規(gui)定(ding)比(bi)例(li)的(de),按(an)筆(bi)試(shi)成(cheng)績(ji)合(he)格(ge)實(shi)際(ji)人(ren)數(shu)確(que)定(ding)。免(mian)筆(bi)試(shi)崗(gang)位(wei)的(de)報(bao)考(kao)者(zhe)均(jun)須(xu)參(can)加(jia)資(zi)格(ge)複(fu)核(he)。
資格複核由市衛健委負責組織。資格複核人選及時間、地點等事項安排,將在招考係統及時公告。資格複核需提供的資料明細詳見《報考須知》。通過資格複核的考生可獲取《麵試通知書》。未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核的,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三)麵試
參加麵試人員為通過資格複核人員。麵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參加麵試人數(以麵試當天實際參考人數為準)與擬聘人數比例等於或低於1:1的,該崗位麵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
麵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由麵試評委當場打分。麵試具體時間、地點屆時詳見《麵試通知書》。
(四)綜合總分
綜合總分合格線為60分,具體計算方式為:
1.免筆試的崗位:綜合總分=麵試成績;
2.需要筆試的崗位:綜合總分=筆試成績×50%+麵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麵試成績與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數點後2位,必要時可增加小數點位數。如遇綜合總分相同,按以下規則進一步確定名次排列:
1.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
2.筆試成績又相同,按麵試成績排列;
3.麵試成績依然相同,符合國家、福建省或廈門市文件規定優先對象的,優先進入體檢。若無優先對象或存在2名(含)以yi上shang優you先xian對dui象xiang,可ke由you考kao生sheng在zai協xie商shang一yi致zhi的de情qing況kuang下xia簽qian名ming同tong意yi自zi行xing采cai取qu簡jian易yi方fang式shi確que定ding最zui終zhong進jin入ru體ti檢jian人ren選xuan,或huo經jing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報bao市shi衛wei健jian委wei同tong意yi加jia試shi一yi場chang麵mian試shi,取qu重zhong新xin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較jiao高gao者zhe進jin入ru體ti檢jian。
六、體檢和考察
從筆試、麵試成績和綜合總分均合格者中,根據綜合總分排序,按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對象。體檢和考察由招聘單位會同市衛健委組織實施。
七、公示
根據崗位要求及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招考係統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名稱、擬聘人員基本信息等。
天津事業單位考試
八、遞補
在(zai)辦(ban)理(li)本(ben)次(ci)招(zhao)聘(pin)人(ren)員(yuan)入(ru)職(zhi)審(shen)批(pi)手(shou)續(xu)前(qian),因(yin)考(kao)生(sheng)放(fang)棄(qi)資(zi)格(ge),或(huo)體(ti)檢(jian)或(huo)考(kao)察(cha)不(bu)合(he)格(ge),或(huo)因(yin)故(gu)被(bei)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等(deng)情(qing)形(xing)造(zao)成(cheng)崗(gang)位(wei)擬(ni)聘(pin)人(ren)數(shu)不(bu)足(zu)的(de),由(you)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提(ti)出(chu)意(yi)見(jian)經(jing)市(shi)衛(wei)健(jian)委(wei)同(tong)意(yi)後(hou)決(jue)定(ding)是(shi)否(fou)從(cong)本(ben)崗(gang)位(wei)筆(bi)試(shi)、麵試成績和綜合總分均合格者中按綜合總分排名依次遞補,並報市人社局備案。
已辦理本次招聘人員入職審批手續的,擬聘用人員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出現的名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九、聘用手續辦理
公示結果無異議,或經招聘單位報市衛健委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應於公示期滿後5個月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所需的全部資料(含個人人事檔案)。因情況確實特殊、無法在上述期限內提供完備資料的,擬聘人員需提交書麵申請並與招聘單位協商一致後報市衛健委核準,可適當延長資料提交時限(延長時限原則上不超過2個月),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招聘人數
十、其他事項
(一)報考者須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並按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由廈門市紀委監委駐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監察組實施監督。
(三)報考者在招考係統中所留的聯係方式應準確無誤並保持暢通。
(四)本次考試有關考務信息將及時通過招考係統發布,請考生自行留意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招聘政策、崗位條件等問題可在工作日上班時間谘詢招聘單位,聯係方式詳見《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考試聯係表(2023年5月)》(附件2)。網絡技術問題,可在工作日上班時間谘詢網站服務工作人員,聯係電話:。
本簡章僅適用於本次補充工作人員招聘考試,未盡事宜由市衛健委解釋,必要時另行補充通知。
附件:1.《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考試報考須知(2023年5月)》
2.《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考試聯係表(2023年5月)》
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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