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泰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於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一考試通告》及《泰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於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麵試的通告》規定,現將2024年泰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和考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檢人選
2024年泰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人選,詳見附件。
二、體檢和考核等有關事項
體檢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一)體檢人選名單將在福建就業網 (www.fj99.org.cn) 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公布,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應在2024年7月17日ri前qian完wan成cheng對dui考kao生sheng的de體ti檢jian和he考kao核he工gong作zuo。參can加jia體ti檢jian的de考kao生sheng及ji體ti檢jian時shi間jian等deng有you關guan事shi項xiang,由you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或huo其qi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另ling行xing通tong知zhi,請qing進jin入ru體ti檢jian的de考kao生sheng保bao持chi通tong訊xun暢chang通tong。
(二)體檢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體檢對象。
(三)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得報考本次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其他在職人員必須在體檢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材料,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四)體檢的醫院應是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本人自理,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根據人社部發〔2012〕65號文件規定,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複檢;對邊緣性心髒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dengxiangmudabudaohegebiaozhunde,yinganpaidangchangfujian。kaoshengwubizhuyitijianjieguo,rucunzaishangshuqingxingde,xudangchangxiangdaiduirenyuantichufujianshenqing,yifujianjieguoweizhun,buzailingxinganpaifujian。
(六)女nv性xing考kao生sheng因yin懷huai孕yun不bu能neng參can加jia體ti檢jian或huo部bu分fen項xiang目mu不bu能neng檢jian查zha的de,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應ying與yu考kao生sheng約yue定ding延yan緩huan體ti檢jian的de最zui長chang期qi限xian,並bing將jiang約yue定ding的de相xiang關guan書shu麵mian材cai料liao送song泰tai寧ning縣xian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局ju事shi業ye單dan位wei人ren事shi管guan理li股gu(泰寧縣和平北街10號一樓)。女(nv)性(xing)考(kao)生(sheng)如(ru)在(zai)體(ti)檢(jian)當(dang)日(ri)遇(yu)上(shang)生(sheng)理(li)期(qi)現(xian)象(xiang)的(de),當(dang)日(ri)體(ti)檢(jian)時(shi)應(ying)向(xiang)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或(huo)其(qi)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帶(dai)隊(dui)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提(ti)出(chu),部(bu)分(fen)項(xiang)目(mu)可(ke)另(ling)行(xing)安(an)排(pai)時(shi)間(jian)體(ti)檢(jian)。
(七)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必須服從帶隊人員的管理,不得擅自離開,不得向醫務人員透露涉及本人身份、報考崗位等信息,不得向體檢醫生打探體檢結果。(體檢報告由招聘單位領取,考生不得擅自領取)違規者,一經發現體檢結果無效;找人代檢或與醫務人員協同作弊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八)考生或招聘單位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要求複檢書麵申請,複檢隻能進行一次,以複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聘用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談話、查閱檔案、學曆(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和走訪調查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在校學習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麵的情況,並形成考核書麵材料並作出結論。報考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的考核(政審、協審)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核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
考核對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考核不合格:
1、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壓製批評,打擊報複的;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眾的;貪汙、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具體包括: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近三年內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不滿三年的;隱瞞個人重要信息,欺騙或誤導組織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有其它不宜聘用的情形。
(十)考核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的且未履行義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考生在體檢、考核、擬(ni)聘(pin)用(yong)公(gong)示(shi)等(deng)環(huan)節(jie)因(yin)不(bu)合(he)格(ge)或(huo)棄(qi)權(quan)等(deng)原(yuan)因(yin)而(er)造(zao)成(cheng)崗(gang)位(wei)空(kong)缺(que)的(de),在(zai)該(gai)崗(gang)位(wei)符(fu)合(he)條(tiao)件(jian)的(de)其(qi)他(ta)考(kao)生(sheng)中(zhong)按(an)總(zong)成(cheng)績(ji)從(cong)高(gao)到(dao)低(di)的(de)順(shun)序(xu)依(yi)次(ci)等(deng)額(e)遞(di)補(bu),遞(di)補(bu)次(ci)數(shu)不(bu)超(chao)過(guo)兩(liang)次(ci)。
(十二)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嚴格管理體檢醫院、考生複檢項目、複檢醫院以及考核情況等信息,主動接受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泰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4年6月17日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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