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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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職責:
1.從事公司法務工作,防範公司法務風險;
2.負責集團各類合同、協議的起草、審核與修訂工作,確保合同條款合法合規,有效規避法律風險,維護集團利益。
3.處理集團涉及的訴訟、仲裁案件,包括案件的前期準備、證據收集、出庭應訴等工作,製定合理的訴訟策略。
4.為(wei)集(ji)團(tuan)各(ge)部(bu)門(men)提(ti)供(gong)日(ri)常(chang)法(fa)律(lv)谘(zi)詢(xun)服(fu)務(wu),解(jie)答(da)業(ye)務(wu)開(kai)展(zhan)過(guo)程(cheng)中(zhong)遇(yu)到(dao)的(de)法(fa)律(lv)問(wen)題(ti),為(wei)經(jing)營(ying)決(jue)策(ce)提(ti)供(gong)法(fa)律(lv)支(zhi)持(chi),確(que)保(bao)各(ge)項(xiang)業(ye)務(wu)活(huo)動(dong)在(zai)法(fa)律(lv)框(kuang)架(jia)內(nei)進(jin)行(xing)。
5.關注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及時解讀並向公司內部傳達,為公司決策提供法律政策依據,為公司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任職要求:
1.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碩士優先;
2.3年以上企業法務工作經驗,有律所從業經驗優先;
3.通過司法資格考試;
4.隨機應變,靈活處理多重任務及突發事件;
5.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和職業操守。
工作地點
地址:福州台江區福州-台江區IFC福州國際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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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位置,可以參考上方地址信息
求職提示:用人單位發布虛假招聘信息,或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財物(如體檢費、置裝費、押金、服裝費、培訓費、身份證、畢業證等),均涉嫌違法,請求職者務必提高警惕。
職位發布者
張宇祺HR
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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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建築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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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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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製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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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東新區金新路99號8樓

福州
應屆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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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聯係我時,請說是在福建人才網上看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