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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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描述:
1.負責集團法律、合規、風險、內控管理,重點參與學校合規管理工作,確保學校在運營、招生、教學等方麵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防範法律風險,負責處理學校相關法律糾紛;
2.起草、審核、修訂公司重要業務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分析意見及解決方案;
3.參與擬定或審查公司規章製度,提出製訂或者修改公司內部規章製度的建議,避免法律合規風險;
4.為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活動提供法律谘詢,負責管理人員法律培訓工作;
5.負責日常與外部律所、上級領導部門的對接,處理公司訴訟和仲裁案件;
6.參與集團重大商務談判工作,具有投資盡調、投後管理項目工作經驗優先。
任職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學曆,法學相關專業,五院四係優先;
2.持有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律師執業證書,具備紮實的法律專業基礎,熟悉公司法、合同法、教育法、知識產權法等法律知識,熟悉《民辦教育促進法》及《民促法實施條例》優先;
3.5-10年法律從業經驗,有學校法律工作經驗優先,有律所工作經驗優先,熟悉各項法律事務處理流程,了解企業管理、勞動和財務規則,;
4.具備較強的寫作能力,能獨立完成法律文書起草工作;
5.具備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與較好的談判能力,處理過複雜案件;
6.良(liang)好(hao)的(de)職(zhi)業(ye)素(su)養(yang)與(yu)操(cao)守(shou),無(wu)不(bu)良(liang)工(gong)作(zuo)記(ji)錄(lu)史(shi)。嚴(yan)謹(jin)認(ren)真(zhen),在(zai)擅(shan)長(chang)領(ling)域(yu)有(you)獨(du)當(dang)一(yi)麵(mian)的(de)能(neng)力(li),團(tuan)隊(dui)協(xie)做(zuo)能(neng)力(li)強(qiang)。能(neng)接(jie)受(shou)出(chu)差(cha)安(an)排(pai),抗(kang)壓(ya)力(li)強(qiang)。
工作地點
地址:福州鼓樓區福州-鼓樓區福大怡山文化創意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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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發布者
HR
陽光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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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訓·科研·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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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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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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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尾區臥龍山陽光國際學校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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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聯係我時,請說是在福建人才網上看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