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6-04-12 03:37:41 關注:15369次
南通大學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位於南通市嗇園路9號。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師資結構,南通大學現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juyouzhonghuarenmingongheguoguoji,zunshouzhonghuarenmingongheguoxianfahefalv,yonghuzhongguogongchandanglingdaoheshehuizhuyizhidu,juyoujiaogaodezhengzhisuzhihejiandingdelixiangxinnian。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三)熱愛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從事一線學生管理工作。
(五)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六)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曆、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且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幹部1年以上。主要學生幹部包括(滿足條件之一):
1.正、副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
2.院級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青年誌願者協會等學生組織正部長及以上學生幹部;
3.校級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青年誌願者協會等學生組織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幹部,校級學生社團負責人。
(八)本次招聘對象為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須於2024年8月31日前畢業並取得學曆學位證書。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曆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也可應聘。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一致。
(九)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曆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曆的其他台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台”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1.報名、照片上傳:2024年5月27日9∶00-6月7日16∶00;
2.資格初審:2024年5月27日9∶00-6月11日16∶00;
3.陳述申辯:2024年5月27日-6月12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4年5月27日9∶00-6月13日18∶00;
5.繳費確認:2024年5月27日9∶00-6月14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節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部門(單位)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後的應聘人員進行網上支付,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並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報名成功,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核的,報名費不退還。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要求繳納報名費而未繳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於6月20日後到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下載、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打印準考證,否則不得參加考試。打印中如有問題,請撥打電話:。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麵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南通大學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填寫報名信息時須在“考生簡曆”欄中,寫明高中開始的學習及學生幹部任職經曆,時間具體到月。學生幹部任職經曆需寫明擔任職務和起止年月,所有崗位應聘人員的“科研成果”不需填寫。因信息填寫不準確、不完整而導致的問題責任自負。
3.各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並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告。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2024年6月18、19日9:00-16:00登錄到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隻(zhi)能(neng)從(cong)崗(gang)位(wei)表(biao)選(xuan)擇(ze)一(yi)個(ge)崗(gang)位(wei)報(bao)名(ming)。資(zi)格(ge)初(chu)審(shen)通(tong)過(guo)後(hou),不(bu)可(ke)更(geng)改(gai)報(bao)名(ming)信(xin)息(xi)。未(wei)通(tong)過(guo)資(zi)格(ge)初(chu)審(shen)的(d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在(zai)報(bao)名(ming)期(qi)內(nei),可(ke)以(yi)改(gai)報(bao)符(fu)合(he)資(zi)格(ge)條(tiao)件(jian)的(de)其(qi)他(ta)崗(gang)位(wei)。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要(yao)使(shi)用(yong)在(zai)有(you)效(xiao)期(qi)內(nei)的(de)第(di)二(er)代(dai)居(ju)民(min)身(shen)份(fen)證(zheng)進(jin)行(xing)報(bao)名(ming),報(bao)名(ming)與(yu)考(kao)場(chang)使(shi)用(yong)的(de)身(shen)份(fen)證(zheng)必(bi)須(xu)一(yi)致(zhi)。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係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係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等親屬關係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係的,不得應聘到崗後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於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考核方式:
1-2號,5-6號崗位考核方式為筆試、麵試、心理測試,3-4號崗位為筆試、麵試、操作技能測試和心理測試,其中筆試部分采用閉卷形式,不指定考試範圍。筆試成績、麵試成績、操作技能測試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後兩位(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其中:(一)1-2號崗位
(1)筆試:主要測試與崗位要求相關的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麵試和心理測試人員,如最後一名有同分人員,一並確定為麵試和心理測試人選;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進入麵試和心理測試。
(2)麵試:按照學校製定的麵試辦法執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麵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麵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3)心理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心理測試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4)總成績計算辦法:采用百分製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40%+麵試成績×60%。總成績並列時按照麵試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二)3-4號崗位
(1)筆試:主要測試與崗位要求相關的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麵試、操作技能測試和心理測試人員,如最後一名有同分人員,一並確定為麵試、操作技能測試和心理測試人選;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進入麵試、操作技能測試和心理測試。
(2)麵試:按照學校製定的麵試辦法執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麵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麵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3)操作技能測試:分為說課和模擬心理谘詢兩個環節,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業務能力。操作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操作技能測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4)心理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心理測試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5)總成績計算辦法:采用百分製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30%+麵試成績×30%+操作技能測試成績×40%。
(三)5-6號崗位
(1)筆試:本崗位筆試由兩項測試組成,包括與崗位要求相關的專業知識測試和英語能力測試。其中:崗位專業知識測試與1-4號崗位一致;英語能力測試主要測試英語聽力與翻譯能力。筆試部分兩項測試的卷麵滿分均為100分、合格線均為60分。最終筆試成績=崗位專業知識測試成績×50%+英語能力測試成績×50%。在兩項測試均合格的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debili,genjubishichengjiyougaodaodiquedingcanjiamianshihexinliceshirenyuan,hegezhebuzubilide,anshijihegerenshujinrumianshihexinliceshi。quedingmianshihexinliceshirenxuanshi,ruobishichengjixiangtong,yingyuzhuanyenengliceshigaozheyouxian。
(2)麵試:本崗位麵試由兩項測試組成,包括應聘人員崗位能力測試(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和英語交流能力測試。其中:崗位能力測試與1-4號崗位一致;英語交流能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跨文化交際和英語溝通能力。麵試部分的兩項測試滿分均為100分、合格線均為60分。麵試成績=崗位能力測試成績×50%+英語交流能力測試成績×50%,麵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3)心理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心理測試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4)總成績計算辦法:采用百分製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40%+麵試成績×60%。
筆試時間初定為2024年6月22日(ri),具(ju)體(ti)以(yi)準(zhun)考(kao)證(zheng)上(shang)確(que)定(ding)的(de)時(shi)間(jian)為(wei)準(zhun)。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按(an)照(zhao)準(zhun)考(kao)證(zheng)上(shang)規(gui)定(ding)的(de)時(shi)間(jian)和(he)地(di)點(dian)參(can)加(jia)筆(bi)試(shi)。沒(mei)有(you)按(an)照(zhao)準(zhun)考(kao)證(zheng)上(shang)規(gui)定(ding)的(de)時(shi)間(jian)和(he)地(di)點(dian)參(can)加(jia)筆(bi)試(shi)的(de)人(ren)員(yuan)視(shi)為(wei)主(zhu)動(dong)放(fang)棄(qi)。筆(bi)試(shi)成(cheng)績(ji)及(ji)排(pai)名(ming),進(jin)入(ru)麵(mian)試(shi)人(ren)員(yuan)名(ming)單(dan)、麵試時間、地點預計在筆試結束當日至10個工作日內公布,考生應及時登錄學校人力資源部網站(https://hr.ntu.edu.cn/)進行查詢。
(二)資格複審
1.筆試之後,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複審。如出現資格複審不合格,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參加資格複審。
2.資格複審須查看應聘人員以下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1)有效身份證件。
(2)最高學曆、學位證書,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3)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須同時提供檔案保管或托管證明、無社保繳費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
(4)公告和崗位表中要求的相關證明(黨員證明、主要學生幹部經曆證明等)。
其中:①黨員證明由考生所在黨組織出具;②主要學生幹部證明:班級、院級主要學生幹部經曆須由學院黨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幹部經曆須由學校團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學生工作部(處)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任職需滿12個月)。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各ge單dan位wei開kai具ju的de考kao生sheng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均jun須xu真zhen實shi有you效xiao,經jing查zha實shi有you弄nong虛xu作zuo假jia行xing為wei的de,立li即ji取qu消xiao其qi應ying聘pin和he錄lu用yong資zi格ge或huo解jie除chu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情qing節jie嚴yan重zhong的de,記ji入ru事shi業ye單dan位we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人ren員yuan誠cheng信xin檔dang案an庫ku。
四、體檢、考察
按照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出現總成績同分的情況,排序以麵試成績較高者為優先;如筆試成績、麵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麵試加試確定排序。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dui)體(ti)檢(jian)合(he)格(ge)人(ren)員(yuan)由(you)南(nan)通(tong)大(da)學(xue)組(zu)織(zhi)考(kao)察(cha),並(bing)根(gen)據(ju)考(kao)察(cha)和(he)體(ti)檢(jian)結(jie)果(guo),確(que)定(ding)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名(ming)單(dan)。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名(ming)單(dan)將(jiang)在(zai)江(jiang)蘇(su)省(sheng)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網(wang)站(zhan)和(he)學(xue)校(xiao)人(ren)力(li)資(zi)源(yuan)部(bu)網(wang)站(zhan)(https://hr.ntu.edu.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曆、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pai)名(ming)等(deng)。因(yin)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考(kao)察(cha)或(huo)者(zhe)體(ti)檢(jian)不(bu)符(fu)合(he)要(yao)求(qiu)的(de),或(huo)擬(ni)聘(pin)用(yong)人(ren)選(xuan)公(gong)示(shi)的(de)結(jie)果(guo)影(ying)響(xiang)聘(pin)用(yong)的(de),或(huo)擬(ni)聘(pin)用(yong)人(ren)選(xuan)明(ming)確(que)放(fang)棄(qi)聘(pin)用(yong)的(de),或(huo)其(qi)他(ta)原(yuan)因(yin)導(dao)致(zhi)聘(pin)用(yong)崗(gang)位(wei)空(kong)缺(que)時(shi),則(ze)在(zai)考(kao)核(he)合(he)格(ge)人(ren)員(yuan)中(zhong),按(an)總(zong)成(cheng)績(ji)從(cong)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進(jin)行(xing)依(yi)次(ci)遞(di)補(bu)。如(ru)出(chu)現(xian)總(zong)成(cheng)績(ji)同(tong)分(fen)的(de)情(qing)況(kuang),排(pai)序(xu)以(yi)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較(jiao)高(gao)者(zhe)為(wei)優(you)先(xian);如筆試成績、麵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麵試加試確定排序。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後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dui)公(gong)示(shi)無(wu)異(yi)議(yi)人(ren)員(yuan),經(jing)省(sheng)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部(bu)門(men)備(bei)案(an)後(hou),由(you)南(nan)通(tong)大(da)學(xue)為(wei)其(qi)辦(ban)理(li)有(you)關(guan)聘(pin)用(yong)手(shou)續(xu),並(bing)與(yu)其(qi)簽(qian)訂(ding)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並(bing)約(yue)定(ding)試(shi)用(yong)期(qi)。試(shi)用(yong)期(qi)滿(man)考(kao)核(he)合(he)格(ge),予(yu)以(yi)定(ding)崗(gang)定(ding)級(ji);考(kao)核(he)不(bu)合(he)格(ge)者(zhe),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解(jie)除(chu)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擬(ni)聘(pin)用(yong)專(zhuan)職(zhi)輔(fu)導(dao)員(yuan)與(yu)學(xue)校(xiao)簽(qian)訂(ding)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除(chu)依(yi)法(fa)依(yi)規(gui)解(jie)除(chu)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外(wai),一(yi)經(jing)聘(pin)用(yong)須(xu)在(zai)本(ben)校(xiao)輔(fu)導(dao)員(yuan)崗(gang)位(wei)服(fu)務(wu)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六、招聘政策谘詢
南通大學人力資源部、學生工作處負責、國際教育學院回答此次招聘政策谘詢。谘詢電話:(人力資源部),0513-85012164(學工處)、0513-55003198(國際教育學院)。
七、招聘工作監督
南通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監督電話: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
舉報電話:。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
舉報電話:。
九、技術支持
1.係統注冊、登錄谘詢電話:
2.報名技術支持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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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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