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6-04-07 04:54:56 關注:25479次
2024年集美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方案
集美大學是福建省“雙一流”建設高校、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是交通運輸部與福建省、自然資源部與福建省、福建省與廈門市共建高校,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碩士推免生資格單位。
學校現有20個學院,77個本科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藝術學、交叉學科等10個學科門類。有8個福建省一級重點學科,水產、船舶與海洋工程2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水產、船舶與海洋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數學等4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5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9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類別)。船舶與海洋工程學科群、水產與食品工程學科群入選福建省高峰學科,航運與港口物流學科群、區域經濟與管理學科群、閩台體育文化學科群、數理學科群入選福建省高原學科。全日製在校生30000多人,專任教師約1500人。
因工作需要,擬在人員控製總量內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124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製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我省現行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
3.年齡要求:博士及具有突出貢獻運動員報名者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間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報名者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間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報名者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在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間出生)。
4.取得境外學曆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認證書等各項資格認定落款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備注:
☆引進的人才層次分為:高層次人才(含傑出人才、領軍人才、骨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青年優秀人才、專門師資。
(一)傑出人才
傑出人才是指學術造詣高深,已取得所在學科國內外公認的重要成就,具有凝聚多學科協同攻關、領導跨學科團隊開展學科建設能力的人才。
1.傑出人才A類: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中國科學院院士;
(2)中國工程院院士;
(3)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4)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
(5)近10年曾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含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技進步獎,下同)特等獎(排名前2)、一等獎(排名第1)。
海內外具有與上述人才相當學術地位或成就的專家學者,經學校學術委員會推薦報學校“一事一議”研究。
2.傑出人才B類:原則上應具備我校二級教授任職條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近10年內曾入選以下人才計劃(工程、項目),且近5年內有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
①“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
②國家“萬人計劃”傑出人才項目人選。
(2)近10年內曾擔任以下職務或項目(課題)負責人:
①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
②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負責人;
③國家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負責人;
④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創新研究群體負責人;
⑤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基礎科學中心項目負責人。
(3)近10年曾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特等獎(排名前5)、一等獎(排名前3)、二等獎(排名第1)。
(4)近5年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且各類科研項目實際到賬經費累計理工科至少5000萬元、人文社科至少1250萬元。
若應聘者為國(境)外學者,應具有國(境)外知名高校、研究機構的教授職務且實際任職滿5年(不含名譽教授或講座教授等),具體引進事宜由學校根據其所屬學科在國際知名三大世界大學學科排名情況通過“一事一議”研究決定。
3.傑出人才C類:原則上應具備學校三級教授及以上任職條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近10年內曾入選以下人才計劃(工程、項目),且近5年內有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
①國家級重大人才計劃項目人選(不含創業人才、青年項目);
②國家“萬人計劃”領軍人才(含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不含科技創業領軍人才);
③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國家青年拔尖人才;
④“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⑤國家“青年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入選者;
⑥中科院“百人計劃”人選(不含青年項目);
⑦“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學者項目人選;
⑧國家優秀青年科研基金項目負責人;
⑨國家級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⑩國家級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
11福建省特級後備人才項目人選。
(2)近10年內曾擔任以下職務或項目(課題)負責人:
①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
②國家部委產業、領域首席科學家;
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負責人;
④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負責人;
⑤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攻關項目負責人;
⑥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負責人;
⑦國家前沿創新計劃重大軍工項目負責人或級別相同的國家級重大國防軍工科研項目負責人(涉及國防軍工科研項目及其實際到賬科研經費的認定由科研處提出認定意見,下同)。
(3)近10年內曾獲得以下榮譽稱號(獎項):
①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排名前5)、二等獎(排名前3);
②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特別榮譽獎、專著類一等獎(排名前3);
③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排名前3),一等獎(排名前2);
④省部級科學技術獎特等獎(排名第1)。
(4)近5年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且各類科研項目實際到賬經費累計理工科至少4000萬元、人文社科至少1000萬元。
若應聘者為國(境)外學者,應具有國(境)外知名高校、研究機構教授職務且實際任滿2年(不含名譽教授或講座教授等),具體引進事宜由學校根據其所屬學科在國際知名三大世界大學學科排名情況,通過“一事一議”研究決定。
(二)領軍人才
領ling軍jun人ren才cai是shi指zhi在zai國guo內nei外wai相xiang關guan學xue科ke具ju有you較jiao高gao的de學xue術shu聲sheng譽yu,具ju有you較jiao強qiang的de團tuan結jie協xie作zuo精jing神shen和he學xue術shu組zu織zhi管guan理li能neng力li,能neng領ling導dao現xian有you學xue術shu隊dui伍wu開kai展zhan一yi級ji學xue科ke建jian設she工gong作zuo和he學xue術shu活huo動dong的de人ren才cai。
領軍人才應具備我校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且具有博士學位,原則上年齡≤50周歲,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近10年內曾入選以下人才計劃(工程、項目),且近5年內有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
(1)省特支人才“雙百計劃”人選;
(2)省引才“百人計劃”人選。
2.近5年內曾擔任以下職務或項目(課題)負責人:
(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聯合基金項目)負責人;
(2)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負責人;
(3)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負責人;
(4)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課題負責人;
(5)國家前沿創新計劃重點軍工項目負責人或級別相同的國家級重點國防軍工科研項目負責人。
3.近5年內曾獲得以下榮譽稱號(獎項):
(1)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一等獎(排名第1);
(2)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排名前5)、一等獎(排名前3);
(3)中國專利金獎獲得者(排名第1);
(4)省部級科學技術獎特等獎(排名前2)、一等獎(排名第1);
(5)省部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排名第1);
(6)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專著類一等獎(排名前5)、二等獎(排名第1)。
4.近6年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至少3項(含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最多一項,不含國家基金1年期項目和其他短期項目)。
5.近5年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且各類科研項目實際到賬經費累計理工類至少2500萬元、人文社科類至少625萬元。
若應聘者為國(境)外學者,應具有國(境)外知名高校、研究機構教授職務(不含名譽教授或講座教授等),具體引進事宜由學校根據其所屬學科在國際知名三大世界大學學科排名情況,通過“一事一議”研究決定。
(三)骨幹人才
骨幹人才是指在本學科領域造詣較深,學術思想活躍,有學術發展潛力,科研能力強,能領導學科團隊開展高水平教學、科研工作的人才。
骨幹人才應具備我校副教授及以上任職條件,且具有博士學位,理工類年齡≤40周歲,人文社科類年齡≤45周歲。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一等獎(排名前2)、二等獎(排名第1);
2.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排名前2);
3.省級教學名師獎;
4.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排名第1);
5.省專利獎一等獎(排名第1);
6.省部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排名前2)、二等獎(排名第1);
7.福建省“雛鷹計劃”青年拔尖人才項目人選;
8.閩江學者特聘教授(或相當等級的其他省、直轄市人才項目入選者);
9.省級宣傳文化係統“四個一批”人才、文化名家;
10.近6年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至少2項(含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最多1項,不含國家基金1年期項目和其他短期項目);
11.近5年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且各類科研項目實際到賬經費累計理工科至少1200萬元、人文社科至少300萬元。
若應聘者為國(境)外學者,應在國(境)外高校、科研機構取得博士學位或在國內取得博士學位,且在國(境)外從事教學或研究工作連續3年以上(在國<境>外進行博士後研究的時間列入計算範圍),並同時具備近5年內,人文社科類發表SSCI二區及以上、A&HCI收錄期刊論文至少6篇,理工類發表SCI一區收錄期刊論文或Top期刊學術論文至少8篇,或6篇且其中影響因子大於10的不少於1篇。
(四)青年拔尖人才
理工科學院中水產學院、海洋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擬引進的青年拔尖人才B類及以下和航海學院、輪機工程學院、海洋信息工程學院、計算機工程學院、海洋裝備與機械工程學院、理學院、港口與海岸工程學院等學院青年優秀人才須進入學校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按師資博士後管理(管理辦法詳見《集美大學師資博士後管理暫行辦法》),在站期間達到留校任教條件的,於出站時予以聘用,並按相應的人才類別兌現引進待遇。
1.青年拔尖人才A類:年齡≤35周歲,具有博士學位,近5年主持或參與過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研究,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人文社科類
①在SSCI二區及以上、A&HCI收錄期刊發表論文至少3篇或在校定一類刊物(參照《集美大學刊物分類辦法》執行,下同)發表論文至少5篇;
②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至少1項(含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不含國家基金1年期項目和其他短期項目),且在SSCI二區及以上、A&HCI收錄期刊發表論文至少1篇或校定一類刊物發表論文至少2篇。
(2)理工類
①在JCR二區及以上或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入選期刊的領軍期刊、重點期刊發表論文至少5篇,或3篇且其中影響因子大於10的不少於一篇;
②授權與所從事項目研究相關的發明專利至少4個(排名第1);
③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至少1項(不含國家基金1年期項目和其他短期項目),且在JCR二區及以上或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入選期刊的領軍期刊、重點期刊發表論文至少2篇。
2.青年拔尖人才B類:年齡≤35周歲,具有博士學位,近5年主持或參與過市廳級及以上科研項目研究,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人文社科類
①在SSCI二區及以上、A&HCI收錄期刊發表論文至少2篇或在校定一類刊物發表論文至少3篇;
②主持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至少1項,且在校定一類刊物發表論文至少1篇或在校定二類刊物發表論文至少2篇。
(2)理工類
①在JCR二區及以上或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入選期刊的領軍期刊、重點期刊發表論文至少2篇;
②授權與所從事項目研究相關的發明專利至少2個(排名第1);
③主持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至少1項,且在JCR二區及以上或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入選期刊的領軍期刊、重點期刊發表論文至少1篇。
(3)從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指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的所有學科或有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的相應學科,下同)畢業的博士,其博士學位論文被評為省級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
(五)青年優秀人才
青年優秀人才類別僅限於人文社科類人才和依據教學工作量核定的學院教師數量嚴重不足的理工類人才引進。
1.青年優秀人才A類:年齡≤35周歲,具有博士學位,近5年主持或參與過科研項目研究,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校定一類刊物發表學術論文至少1篇或在校定二類刊物發表學術論文至少2篇;
(2)主持市廳級及以上科研項目至少1項,且在校定二類刊物發表學術論文至少1篇;
(3)從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畢業的博士,其博士學位論文被評為校級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
2.青年優秀人才B類:具有博士學位,年齡≤35周歲,且近5年在校定二類刊物及以上發表論文1篇或三類刊物及以上發表學術論文至少2篇。
(六)專門師資
包括航海類雙師型教師、體育、美術、音樂舞蹈類術科教師、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師資。
☆師資引進待遇。
1.學校提供的待遇
單位:萬元/人民幣,稅前

2.省市有關待遇
學校根據福建省、廈門市人才政策的有關規定,協助符合現行政策條件的人員積極申報相關人才項目及補貼。

☆聘期考核任務等未盡事宜詳見《集美大學人才引進規定》。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福建就業網(www.fj99.org.cn)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集美大學教師工作部(人事處)網站公開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方案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請於報名截止之日前將應聘材料報送到集美大學人事處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集美大學招聘郵箱。(郵件主題請按如下格式:姓名-專業—應聘崗位名稱)
報名材料包括:
(1)《集美大學人才引進申報表》;
(2)身份證複印件;
(3)學曆、學位複印件,應屆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曆、學位複印件的,應書麵保證學曆學位真實性;取得境外學曆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學位認證書複印件;
(4)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工作經曆證明複印件。
應聘人員所留聯係方式應準確無誤並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資格審查: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應(ying)嚴(yan)格(ge)按(an)照(zhao)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的(de)條(tiao)件(jian)要(yao)求(qiu)報(bao)名(ming),並(bing)對(dui)提(ti)交(jiao)材(cai)料(liao)的(de)真(zhen)實(shi)性(xing)負(fu)責(ze)。凡(fan)個(ge)人(ren)填(tian)報(bao)信(xin)息(xi)不(bu)實(shi),不(bu)符(fu)合(he)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要(yao)求(qiu)的(de),一(yi)經(jing)核(he)實(shi),即(ji)取(qu)消(xiao)考(kao)試(shi)或(huo)聘(pin)用(yong)資(zi)格(ge)。
五、考核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閩人發〔2006〕10號)有關規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我省現行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執行,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集美大學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聯係方式
聯係地址:廈門市銀江路185號集美大學人事處
郵 編:361021
電 話: 6181261
E-mail:
十、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集美大學組織實施。集美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92—6181580。
集美大學人事處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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