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6-04-06 12:19:01 關注:34016次
2024年吉林醫藥學院公開招聘少數民族輔導員公告(3號)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吉林醫藥學院現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少數民族輔導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公告共招聘少數民族輔導員崗位1個,計劃招聘1人。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4年吉林醫藥學院公開招聘少數民族輔導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3號)》(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35周歲以下(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4月8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製。本招聘崗位考生畢業年限放寬到2024年7月31日。
(二)崗位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4年吉林醫藥學院公開招聘少數民族輔導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3號)》(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並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2024年畢業生(2025年1月1日後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4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學曆、學位報考;
4.現役軍人;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7.上述不得報考情形時間節點均以報名結束時間為準。
(五)回避。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係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報名由吉林醫藥學院人事處受理,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及聯係方式。
2024年4月12 日上午9:00至4 月17日下午16:00。報名電子郵箱詳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24年吉林醫藥學院公開招聘少數民族輔導員報名表》(附件2),將本人有效身份證、本碩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學信網證明、資格證、黨員證明等崗位需求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及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麵1寸免冠藍底照片存放到同一個文件夾,並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指定報名郵箱,逾期不再受理(該文件夾及發送郵件的標題為“吉林醫藥學院+招聘崗位+考生姓名”,如:吉林醫藥學院XX少數民族輔導員XXX)。其中2024年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曆學位證的,須發送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發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2.麵試前學校將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複審,報名人員須按要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3.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麵試)資格,已經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4.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係電話暢通,並及時查看報名所用郵箱內的最新通知,以便及時掌握招聘相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
由學校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國家教育部發布的《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1年版)》《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等相關目錄審核,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麵共同研究確認。資格審查結果由學校回複郵件或電話通知。
資格審查結果於報名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由學校人事處通過電話或回複電子郵件的形式通知。報名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請在2個工作日內及時與學校資格審查人員主動聯係,否則因此影響考生應聘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所有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四、招聘考試(考核)
招聘考試(考核)方式和考試(考核)及格分數線等事宜待考生資格審核後統一通知,考試(考核)成績在吉林醫藥學院網站進行公布。
本ben次ci招zhao聘pin公gong告gao全quan年nian有you效xiao,對dui無wu人ren報bao名ming的de崗gang位wei或huo計ji劃hua未wei招zhao滿man的de崗gang位wei,我wo校xiao將jiang及ji時shi公gong布bu剩sheng餘yu計ji劃hua,對dui剩sheng餘yu計ji劃hua,學xue校xiao可ke以yi調tiao整zheng或huo重zhong新xin設she置zhi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條tiao件jian。剩sheng餘yu計ji劃hua和he調tiao整zheng後hou的de崗gang位wei條tiao件jian請qing考kao生sheng及ji時shi關guan注zhu我wo校xiao網wang站zhan。
五、體檢、心理測試與考察
麵試結束後,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考試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並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且受到縣級黨委政府及以上層次表彰或市(州)級及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獎勵的人員優先等〕;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采取麵試加試的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的醫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並結合學校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學校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心理測試、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複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並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或聘用控製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醫藥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dui)公(gong)示(shi)反(fan)映(ying)有(you)嚴(yan)重(zhong)問(wen)題(ti)並(bing)查(zha)有(you)實(shi)據(ju)不(bu)符(fu)合(he)聘(pin)用(yong)條(tiao)件(jian)的(de),取(qu)消(xiao)其(qi)擬(ni)聘(pin)人(ren)選(xuan)資(zi)格(ge),並(bing)從(cong)報(bao)考(kao)同(tong)一(yi)崗(gang)位(wei)考(kao)試(shi)成(cheng)績(ji)在(zai)及(ji)格(ge)線(xian)以(yi)上(shang)的(de)人(ren)員(yuan)中(zhong)從(cong)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依(yi)次(ci)遞(di)補(bu);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2024年畢業生報考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曆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2024年8月1日以後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xu要yao遞di補bu的de,從cong報bao考kao同tong一yi崗gang位wei考kao試shi成cheng績ji在zai及ji格ge線xian以yi上shang人ren員yuan中zhong從cong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依yi次ci遞di補bu。在zai職zhi人ren員yuan報bao考kao的de,在zai辦ban理li聘pin用yong手shou續xu時shi無wu法fa與yu原yuan單dan位wei依yi法fa解jie除chu人ren事shi(勞動)關係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四)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並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證件審核、麵試或考核、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zi)格(ge)審(shen)核(he)貫(guan)穿(chuan)招(zhao)聘(pin)工(gong)作(zuo)全(quan)過(guo)程(cheng),在(zai)任(ren)何(he)環(huan)節(jie),發(fa)現(xian)考(kao)生(sheng)不(bu)符(fu)合(he)招(zhao)聘(pin)資(zi)格(ge)條(tiao)件(jian)或(huo)弄(nong)虛(xu)作(zuo)假(jia)騙(pian)取(qu)應(ying)聘(pin)資(zi)格(ge)的(de),均(jun)取(qu)消(xiao)應(ying)聘(pin)資(zi)格(ge),問(wen)題(ti)嚴(yan)重(zhong)的(de)要(yao)追(zhui)究(jiu)責(ze)任(ren)。對(dui)於(yu)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過(guo)程(cheng)中(zhong)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谘詢
吉林醫藥學院網站(http://www.jlmu.cn/)為本次公告(含補充公告)的(de)發(fa)布(bu)網(wang)站(zhan)。本(ben)公(gong)告(gao)中(zhong)我(wo)校(xiao)的(de)官(guan)方(fang)網(wang)站(zhan)為(wei)此(ci)次(c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的(de)工(gong)作(zuo)網(wang)站(zhan),有(you)關(guan)招(zhao)聘(pin)事(shi)項(xiang)及(ji)各(ge)種(zhong)通(tong)知(zhi)等(deng)信(xin)息(xi),均(jun)通(tong)過(guo)工(gong)作(zuo)網(wang)站(zhan)進(jin)行(xing)發(fa)布(bu),請(qing)考(kao)生(sheng)注(zhu)意(yi)查(zha)詢(xun)。
各招聘單位報名、政策谘詢、監督舉報電話詳見附件1中“報名郵箱及聯係方式”一欄。
主管部門電話: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廳人事處)。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十、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吉林醫藥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 係 人:吉林醫藥學院人事處張老師、潘老師
聯係電話:、13844243110、
電子郵箱:
附件1:2024年吉林醫藥學院公開招聘少數民族輔導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3號).xlsx
附件2:2024年吉林醫藥學院公開招聘少數民族輔導員報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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